有朋友读了文章《县长提书记,书记转政府,党政之间的人事密码》,问一个问题,既然,人事流动上,“党中有政,政中有党”,块上,党政主要职位高度交融,那为什么不合并成一个机构,省掉两套班子,岂不更高效?
这个问题,中国不是没想过,事实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针对党政关系的探索,就一直没有停过。
一、党政合一的探索。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典型的“党政合一”模式,党及其各级组织和机构,直接代替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政府重在执行。
邓小平在《执政党的干部问题》中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
党政合一,党会陷入具体行政事务,反而削弱了政治领导,这与邓小平“党要管党”思路背道而驰。
党政合一弊端,表现有四。
第一,降低了党的领导地位。党陷入具体行政事务,反而削弱了政治领导。
第二,使党顾不上抓自身建设。党政不分,使党顾不上抓自身的建设,党政分开才能保证做到”党要管党“。
第三,使党处在直接执行者的地位。容易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甚至处在矛盾的焦点上。
第四,使党难以行使监督职能。党政不分,使党处在直接执行者的地位,党政分开,才能使党组织较好地行使监督职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
还有一个,就是责任边界的模糊。
党委和政府合为一个机构,出了问题,谁的责任?人大监督谁?有学者指出,党政机构合并设立的情况下,权力一般归党的部门,人大作为代议机关,对合并后党的职能部门无权监督。
所以,党政合一,行政效率可能提高,但政治责任、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责任边界就模糊了。
二、党政分开的探索。
既然党政合一不行,那完全分开行不行?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让党只管政治方向,政府独立行政。
实践中,遇到了障碍。
第一,中国共产党不是西方议会制下的选举党。
西方国家的政党,是“以选举为目的的少数精英组成的party”,中国共产党是“紧紧地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联系的,不可能硬性分开。
第二,党的领导内涵比执政更宽泛。
党的领导,首先是对国家政权的领导,还包括党对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领导,涉及的对象,包括全体党员和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
第三,完全分开会导致治理合力弱化。
两者分开,重大决策容易被互相掣肘,国家治理失去合力。
其实,那时提的“党政分开”,也并非西方国家的“党政分开”,党政分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政分开,也不是党与政的绝对分开,仅是党组织和国家政权在职能上的分开。
所以,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而是要适应不同领域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三、中国的答案,党政分工。
经过四十年的探索,中国形成了独特的党政关系模式,党政分工。
人民网有过解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越性,不等于党政合一,更不是简单的党政分开,而是在党政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能力,要克服党政不分的弊端,也要克服相互否决的弊端,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
党政分工的核心,是“职能分开、领导统一”。
第一,职能上分。
党组织和国家政权,在职能上分开,党管政治方向、重大决策、干部推荐;政府管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自治权的具体执行
第二,领导上合。
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是领导一切的"。
第三,人事上融。
通过"党管干部"原则,把党和政府的干部网络编织在一起。
这就是文章《县长提书记,书记转政府,党政之间的人事密码》提到的,结构上党政分设,人事上党政交融。
四、党管干部。
为什么“党+政”的双轨结构能稳定运行?
关键在“党管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制度化,即党中央管地方干部、上级党委管下级干部的圈层式干部管理体制,中央管省部级、省管厅局级、市管县处级、县区管乡科级。
这意味着,党不直接代替政府行使行政权力,通过干部任免,确保政府对党的政策主张的执行。
具体方法有三。
第一、归口管理。
政府各大领域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或接受党的议事协调机构的领导。
第二、党组制度。
在军队、政府内部建立党委或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
第三、党管干部。
依靠党管干部的人事约束来确保政策的贯彻实施。
这就是“党+政”双轨结构的精髓,党不直接行政,通过干部网络,让政府按照党的意志行政。
五、合署办公。
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优化部门职责”。
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并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牌子。
这是否意味着党政合一?
不是。
合署办公与党政合一,有着根本区别。
第一,机构性质。
党政合一是一个机构,合署办公实质是两个机构。
第二,印章与名义。
党政合一是一套,合署办公分别刻制印章,可以共同或各自的名义对外
第三,法律责任。
党政合一的责任边界容易模糊,合署办公以行政主体名义履职,法律责任清晰
第四,领导关系。
党政合一,是党组织直接替代政府,合署办公,党的工作机关,对与之合并的政府部门,存在名义上的协调与监督职能。
直白说,合署办公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做出行政行为时,仍以行政主体的名义、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六、不能合二为一的深层原因。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是"党+政"双轨,不能简单合并?
原因一,领导的统一性与执行的专业性,需要分离。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这种领导需要超越具体行政事务,保持政治判断力。
政府的执行是专业执行,需要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自治权的相对独立行使,需要专业知识和程序规范。
如果合并,党将重新陷入具体行政事务,“党政不分”;政府也将失去专业执行的相对独立性,“以党代政”。
原因二,责任链条不能断。
现代国家治理,需要清晰的责任链条,人大监督政府,行政诉讼针对行政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行政责任。
原因三,人事交融比组织合并更高级。
通过人事流动,党中有政,政中有党,这种交融比简单的合并更高级。
合并是物理反应,两个机构变成一个,可能貌合神离;交融是化学反应,通过干部流动、兼职、任期,把党政经验汇聚到具体职位上。所谓,块上,党政主要职位高度交融;条上,专业技术部门相对自成体系。
“块上交融、条上专业”的结构,领导上统一,专业上分工,正是“党+政”双轨的精髓。
看懂了这一点,就看懂了中国治理为什么能做到集中力量办大事,因为有始终统一的党;也看懂了中国治理为什么能做到令行禁止,因为有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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