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2014年的送货单,牵出一场货款纠纷。十年过去,账目不清,原告竟想绕过诉讼时效和付款事实主张权利。律师如何抽丝剥茧,让真相浮出水面?
"一份签了字的送货单,但被告说压根不记得有这回事,这笔货款到底该怎么算?
2014年,原告与被告发生溶剂买卖交易,原告供货总额为56700元,被告在送货单、出库单上签字确认。此后被告陆续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方式支付款项。2026年1月,原告却以被告尚欠货款32000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利息。
被告委托王飞快律师应诉。王飞快有着超过12年法律从业经验,是浙江律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法律部主任。面对此案,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梳理出案件的关键问题。
王飞快协助被告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凭证、账户对账单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2015年转账的40000元系支付本案货款,双方并无其他交易。同时,经过仔细核算总货款与已付款,发现被告已超额支付。而且,原告多年未有效催讨,即便催讨金额与起诉金额也不一致,明显存在陈述不实的问题。
在法庭上,王飞快据理力争。他指出,原告仅能证明2014年货款总额为56700元,然而被告已举证证明陆续付款超过了该总额。原告主张40000元转账与本案无关,却未能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其他交易,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及证据,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这场十年的货款纠纷,就此尘埃落定。在法律的天平上,证据是最有力的砝码,它能拨开迷雾,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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