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通报停职的“人力资源总监”,在星宇股份内部竟然“查无此岗”。这出罗生门,让这家上市公司的道歉诚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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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人力总监已停职

8月25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报,认定星宇股份与107名应届生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造成不良影响。通报中明确提到:“企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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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没人知道这个“总监”

然而,媒体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个被“停职”的人力总监,在星宇内部似乎并不存在。

  • 员工说:多名离职、在职员工均表示,公司内部并无“人力资源总监”这个岗位。人力资源部由一名副总经理负责,下设部长。有员工称,只知有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某。
  • 招股书说:在公司近期向港交所递交的招股书中,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名单里未发现“人力资源总监”一职。招股书显示,负责“业务运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是常务副总经理李树军。
  • 官网说:公司官网公示的晋升通道中,管理序列为“初级者—班长/组长—主任—部长—副总”,并未出现“总监”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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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应:总监级别比部长高,人已停职

面对“查无此岗”的质疑,星宇股份投资者关系部门回应称:副总经理是对外披露的高管,“人力资源总监”级别要比部长高,相关人员已停职,但具体是谁不太方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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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是“替罪羊”还是“概括性称谓”?

一个被官方通报、公司确认“已停职”的岗位,却无人知晓、无档可查、无处可寻。这引发了舆论的普遍质疑:

  • 可能是“替罪羊”:澎湃新闻评论指出,这个不知是何方神圣的“人力资源总监”,很可能是企业迫于压力,为了尽快蒙混过关而推到前台的“替罪羊”。如果决策者不需要负责,道歉就只是一种话术。
  • 可能是“概括性称谓”:也有报道分析,该职务是否为公司内部实际职务,抑或是对相关人力资源负责人的概括性称谓,有待星宇股份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