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中小企业货款,在深圳要上信用公示了。这不是倡议,是地方法规。其他城市的中小老板,看完大概率只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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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 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修订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我翻完条文,最扎心中小老板肺管子的就四条。

第一,预付款提到 30% 以上。以前你中标政采单,往往得自己先垫全款备货,货交了钱还卡着。现在深圳鼓励采购人把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预付款,提到合同金额 30% 以上。一笔 100 万的单,先到账 30 万,现金流压力直接砍三分之一。

第二,拖款上信用公示,甲方要付出代价。建立投诉渠道,对恶意拖欠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款项的,予以信用公示,并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上限制。以前催款是"求人",现在投诉是"依法"。

第三,一人公司 + 科研仪器开放。支持"人工智能一人公司社区",住所托管、算力数据、法税会咨询一条龙;财政资金建的大型科研仪器、智能算力、模型语料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小公司也能用巨头用不起的东西。

第四,拿单更容易,你从"被通知"变"被征求意见"。政采向中小企业倾斜,创新产品进推荐目录;制定涉企政策,听中小企业意见比例不低于 50%。

判断很直接:深圳在用立法给中小企业发"防身符",其他城市还在靠老板自己硬扛。 招投标和政采圈,"乙方弱势"喊了十几年,真落到法条上的,深圳是头一个一线城市。

呼吁全国抄深圳作业,不算过分。中小企业贡献了 99.8% 的市场主体,撑住他们,就是撑住就业和基本盘。

你被甲方拖过最长的一笔款,拖了多久?评论区说个数,我看看有多离谱。

【注】本文依托剑鱼标讯公开招投标数据整理,仅供行业参考,不构成投标决策依据。如有疏漏欢迎评论区指正,我们将及时核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