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炒个“冷饭”。
前些天的大热门——湖南祁东“扶老人被索赔”的事件,似乎已尘埃落定。老人家属道歉,称店主无需赔偿,而店主将社会捐赠的 12 万元全部捐给了当地慈善总会。
地方宣传口的同志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看起来像是一个完美的舆情处置案例,手法高明——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危机公关。
事件最终平息,可以推想,大概是舆情升级,跟进的层级提升,方得妥善。
从报道上看,老人儿子对记者说,对占用的公共资源,深感抱歉。
一个原本想抬棺堵门讹钱的小民,转头说出"占用的公共资源"这样标准的危机公关话术,我是觉得舆情处置的同志也有些用力过猛。
整套处置看起来干脆利落,但恰恰是这份“利落”,凸显了另一种尴尬——同一套机制,前脚在调解室里把一个无过错的人调出一万九,后脚在舆论场里把一万九原路调回。
这不禁让人怀疑,店主捐那12万元是否也得到了官方的“指引”?
老斯基从前到后都在关注此事,有一个观感:网络上那么多说法,更多的火力聚焦在家属讹人,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没有多少人探讨,当地基层单位为啥热衷“和稀泥”,为啥可以让一个没有责任的人掏一万九“惩罚”自己的善举?
也有媒体人格局大一些,担心事件会再造一个“南京彭宇案”,但应该是拘于尺度,没有深究这些操作的背景和动因,所以评议深度不够。
其实,想根治这个“顽疾”,舆论的“针砭”不能只扎在基层。可能,他们不讲法治的“调解协调”是为压力所迫,之所以坚持“矛盾不上交”也是有苦难言。
罗永浩有所共情,除了和朋友一起捐款十万元,中间还发了若干条微博,把发难的人教育了一顿。我这段时间跟着家里娃看《守护解放西》,看看这种派出所日常的纪录片,就有类似感触。
但老罗们的捐赠平不了基层运转的那本账,公众的善意,显然无法修复法治缺失带来的裂痕。
当下更重要的是,如何惩前毖后,避免案例再现。
祁东是个小地方,是很有代表性的“低线城市”。
2025年祁东县全年GDP近438 亿元,看起来不少,但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5亿元,支出却达到 62亿元——自己挣一块,花出去四块多,收支缺口巨大,基本靠上级转移支付填。
在这种地方,想不出辖区维稳息事,资源有限,资金有限,难度可想而知。
他们努力“尝试”在法治轨道之外去“调解”,为达维稳目的,不惜让无辜者去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最后不得不用公共财政来“买单”,这套操作并不是自作主张,大概率来自一些人对“枫桥经验”的简单理解和粗暴执行。
可能很多体制外的人不知道什么是“枫桥经验”,这里稍微注解一下。
时间拨回 1963 年。浙江绍兴诸暨枫桥区。
那年枫桥区有九百多名“四类分子”,按通行做法,抓一批、关一批最省事。但枫桥的干部群众做了个决定:不抓。不发捕人证,不搞体罚,靠“说理斗争”——摆事实,讲道理,让被斗争的人“心服口服”。
最高领导人批示:“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这就是“枫桥经验”的由来。
可以说,当年的“枫桥经验”不是一套成熟的法治方案,是国家法治体系尚不完善时,一种降低治理成本的现实办法。它的初衷就是减少群众斗争。
但请注意:正因为它诞生在“无法可依”的年代,它的全部重量都压在一个“理”字上。而“理”这个东西非常朴素,交给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去端,他端得平不平,取决于他的见识、他的情绪、他和当事人的关系、上面给他的压力。
六十年后的今天,熟人社会没了,基层权威从“德高望重的乡绅”、“把持工分的大队长”换成了“背考核指标的基层干部”。
“枫桥经验”的精华是它的克制,不是它的手段。如果只是把手段原样搬过来,恰恰是把精华丢了。
然而,上面追求和谐稳定的期望,与基层的法治水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不对称。基层单位的法治素养,通常只能做到简单理解与粗暴执行,他们的字典里,“运用法治”四个字远远没有“就地解决”那么加粗。
“矛盾不上交”到了基层,变成“矛盾不能出我的辖区”。信访有排名,越级上访要扣分,舆情要追责。
于是基层拿到手里的,是一道填空题:无论如何,把这事按下去。
“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
“和稀泥”貌似成本最低,不需要查明事实,不需要明辨是非,不需要适用法律,它只需要一件事:让双方签字了事。
如敢拿捏基层干部的“痛处”,便知道“按闹分配”是可行,于是,谁好说话,谁吃亏。
店主掏钱,或许不是因为风俗良序,只是想以后还能稳当无扰地经营棋牌室。如果没有监控见证,店主的自主补偿或许还要更“人道”。
好了,“症结”剖析到这。怎么治?
其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官方表述里,药方其实自己开出来了:“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还有更直白的:调解不成的,依法受理判决。
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没有把“调解”和“法治”对立起来——它说的是在法治轨道内调解。
实践《枫桥经验》得与时俱进,不要走样变形,得和《民法典》结合,内服外用。
说笼统务虚一些,解药其实就一句话:
道德的归于道德,法律的归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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