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售后回租”“零首付提车”——这些听起来像分期付款的业务,很多背后签的都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少人对融资租赁了解不多,以为只要签了合同、付了租金,就能顺利拿到设备或车辆的所有权。但实际情况可能比想象中复杂。2026年施行的融资租赁业务新规对行业提出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如果合同存在某些问题,可能被认定无效。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梳理一下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几个风险点。
无资质展业,合同可能直接无效
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业务,从事这项业务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如果出租方没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却以设备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签订的合同就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一些没有资质的小公司打着租赁的旗号做放贷生意,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审查后发现没有资质,很可能被认定无效。还有如果用不存在的设备来签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同样无效。比如设备根本不存在、价值严重虚报,或者打着融资租赁的名义做民间借贷,这类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无效的风险很高。
租息和费用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受保护
融资租赁的综合成本同样受司法保护上限的限制。按照司法实践,融资租赁的利率上限参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有些融资租赁公司在合同里写低利率,同时另外收服务费、手续费、保证金、保险费,实际综合成本可能到20%甚至30%以上。法院会审查这些费用算不算利息的一部分,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通常不受保护。还有一种常见操作是提前扣掉利息,也就是所谓的“砍头息”。比如合同写融资10万,实际到手只有9万,1万被提前扣走了。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实际到账金额计算本金。逾期罚息也不能按复利算,否则很容易突破法定上限。
格式条款不合理,承租人可以主张权利
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是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多、内容杂,很多承租人在签约时没时间细看,或者看了也没能理解。但有些条款如果明显不合理,法院可能认定其无效。比如“逾期一天就收车”这种条款,容易被认定为加重承租人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违约金过高的条款也一样,法院通常只支持实际损失范围内的合理部分。“任何时候都不退押金”“提前还款还要付全部利息”这类条款,如果出租方没有用明显方式提醒承租人注意,也可能对承租人不产生约束力。
签合同前要做三件事
第一,查资质。签约前核实出租方有没有融资租赁经营资质,可以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官网查询监管名单内的正常经营类企业。没有资质的,合同效力存在重大风险。
第二,算总账。别只看合同上写的利率,要把服务费、手续费、保证金、保险费等所有费用加起来,算一下实际综合成本。如果明显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要慎重考虑。
第三,看条款。重点关注违约金怎么算、逾期怎么处理、提前还款怎么结清、押金退不退。对看不懂或觉得不合理的条款,签约前要求出租方解释清楚。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较多,本文梳理的常见风险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结合合同内容和自身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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