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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魏云飞因涉及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违法行为,被嘉兴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对应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强化内河航行人员资质合规管理的具体落地举措。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内河航运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航行资质管理规定,切实提升船舶航行环节的合规意识,规避无资质作业带来的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魏云飞 违法案由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22010130-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704*******323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4 作出处罚机关嘉兴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全要素信息清晰可查:被处罚人为魏云飞,其违法事实为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擅自从事船舶航行,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2201013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涉事主体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704*******3230,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嘉兴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魏云飞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魏云飞,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邳州市土山镇街北村。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嘉兴海事局公示的该起处罚,针对个人无证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违法行为作出7400元罚款,严格依规落实内河水上航行监管要求,警示相关从业者必须依规取得适任证件后方可上岗,有助于规范辖区内河航运从业秩序,防范无证航行带来的水上安全隐患,保障内河航运整体运行的合规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