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9月4日,国新办举行“十五五”医保主题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称,未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全面取消就业地、常住地参保户籍限制,鼓励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缴费并享受待遇。
黄华波称,目前绝大多数超大城市已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今年,上海市放开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参加居民医保户籍限制,成为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户籍限制的又一个超大型城市。
此外,目前已在外卖、快递、网约车、家政等行业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平台企业积极承担责任,减轻从业人员缴费负担取得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规模持续增大。2024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27亿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79亿人。其中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6615.91万人。2025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增长至13.31亿人,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参加职工医保6982.18万人,同比增长5.54%。
他还提到,近期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专项行动通知。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
“考虑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能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我们允许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月累计,这样可以把零散的缴费时间都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足的按统筹地区规定缴足年限。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衔接,确保待遇顺畅衔接。”他说。
另一项探索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实行月缴,即按季度、半年、全年预缴的灵活缴费模式,推动平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采取适宜缴费方式。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参考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合理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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