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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等级证书、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
3.取得列入我省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被派遣劳动者在申领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的等级证书补贴时,以取得证书时所在实际用工单位行业为准,且与职业中类对应一致;
5.企业在职职工应提供其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被派遣劳动者应提供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多项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证书的,可增加申请补贴次数,每人每年共计不超过3次。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
(四)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截图。
(一)线下申领
1.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二)线上申领
1.“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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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扫码进入网站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关闭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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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劳务派遣)
3.行业分类与职业分类(中类)的对应关系表
4.数字职业等级证书目录
5.绿色职业等级证书目录
▌来源:就业四川
▌编辑:陈婉璐
▌校对:胡月
责编/审发
:陈泽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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