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共字,阅读约需分钟
从卢女士提供的合同看,乙方也就是旅行社一方在30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向甲方也就是游客退还全额旅游费用,若在行程前1-3日的,支付旅游费用15%的违约金,在行程前4-6日的,支付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则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新闻漫画 (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信号新闻9月3日讯 近日,上海市民卢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原定于6月19日搭乘成真邮轮·梦想号邮轮赴韩国旅行,出发前4天收到航次取消通知,打乱了她的出行计划。她之前与上海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行程前4-6日取消需支付10%违约金。旅行社同意退还团费,但称“邮轮公司未额外赔偿”,拒绝支付违约金及225元团签费,旅游主管部门调解无果。
今年6月,卢女士刷视频时看到梦想号邮轮旅行的信息,此后,她与上海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邮轮旅游合同并全款支付3597元团费。合同约定,邮轮计划在6月19日从上海出发,目的地是韩国的济州和釜山。6月15日,一纸《20260619航次停航告知书》打乱了卢女士的旅行计划。这份成真邮轮(香港)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邮轮取消的原因为“由于其他事项的影响”,给游客的解决方案是二选一:一是免费改签到6月23日出发;二是全额退款。
“改签的时间不合适,我只能选择退款。”除了退款,卢女士希望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从卢女士提供的合同看,乙方也就是旅行社一方在30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向甲方也就是游客退还全额旅游费用,若在行程前1-3日的,支付旅游费用15%的违约金,在行程前4-6日的,支付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则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卢女士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赔付标准,旅行社就应该赔偿,而且除了违约金,还有225元的团签费属于其他损失,也应由旅行社承担。卢女士的两项要求都被旅行社拒绝,“他们给我的理由是邮轮公司没有额外赔偿。”
信号新闻了解到,上海环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代理运营成真邮轮,旅行社与卢女士签订的合同用的是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信号新闻尝试联系旅行社,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要求赔偿无果,卢女士向上海的旅游行业主管单位进行了投诉,上海旅游局介入后答复,旅行社已经退了团费,但拒绝支付违约金,也拒绝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旅行社提供的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结果自己却不认了,这叫什么事?”卢女士对此颇为不满。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曹严龙律师认为,合同条款对双方的违约行为都进行了约束,从这些信息看,邮轮旅行被取消,卢女士是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损失。邮轮合同里标注了“不可抗力”属于免责情形,但邮轮公司给出的理由仅是“其他事项”,从法律角度看,作为商事主体的经营方若因商业决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曹律师表示:“旅行社以邮轮公司没有赔偿方案为理由拒绝支付违约金,这一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合同是旅行社公司跟游客签订的,旅行社是合同的相对方,应该向游客履行赔偿责任。至于邮轮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看旅行社跟邮轮公司之间的约定,而无论有无追责的约定,都不该影响游客获得旅行社的赔偿。”(信网记者)
合同条款(来源:受访者)
停航告知书(来源:受访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