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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四川中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日前被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芜﹞文综罚字﹝2026﹞F-53号。

据“信用芜湖”公示的信息,2026年6月30日,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来到该旅行社经营场所(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居之安小区12幢3# 门面-2层)检查,现场发现了6月30日的退费单据31张、6月8日和9日的退费单据56张,旅游者授权书1份、免责申明书6份。

执法人员要求旅行社现场负责人提供近期的旅游合同,其表示自己刚上班不久,未见过旅游合同,仅提供了6月2日“南京一日游”游客名单1份,“六安三日游”(无日期)游客名单1份。

该旅行社的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并依据《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四川中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来源:信用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