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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劳务合同案件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培训会,将劳务合同案由作为源头治理突破口,围绕“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从案件识别、示范案件选取、批量调解流程、裁判标准统一等关键环节进行专题辅导,推动试点工作从“个案突破”向“全域覆盖”深化,带动全省法院审判质效与多元解纷水平整体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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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辽宁法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试点,聚焦涉民生批量纠纷,探索源头治理新路径,于7月在葫芦岛召开全省物业服务合同批量化解现场会。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民事一审新收案件43.03万件,7月以来新收14.82万件、同比下降1.79%,其中劳务合同纠纷上半年新收同比下降11.36%,7月以来降幅进一步扩大至16.25%,“小案由大治理、小切口大突破”成效初显。

针对当前仍存在的区域治理发力不均、批量化解总量不足、精细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等短板,辽宁高院明确三项攻坚举措:一是分类精准施策,沈阳、大连等案件大体量地区扛起“跳高队”职责,在减量提效上率先领跑,中小体量地区对标葫芦岛经验打造本土化特色治理模式;二是深化多元共治,依托综治中心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健全信息共享、风险预警机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与调解标准,构建“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司法兜底”的分层递进解纷格局;三是压实节点闭环,形成部署推进、整改提升的全链条工作机制。

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林作授课辅导,辽宁高院立案二庭、民二庭作业务指导,沈阳中院、大连中院、葫芦岛中院作经验介绍,全省法院立案条线有关同志参加培训。

审核丨黄艳辉

责编丨严怡娜

文字丨徐 淼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