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最近索尼在游戏圈的存在感有点高,但不是什么好事——一连串跟数字版游戏有关的集体诉讼,把“你买的游戏到底算谁的”这个问题又摆到了台面上。
先说个最扎心的点:你花几百块在PS商店买的数字版游戏,严格来说,你拥有的只是一个“使用许可”,并不是游戏本身的所有权。这话不是我说的,是索尼自己在法庭回应里强调的。
785万美元和解,440万玩家能分到啥?
这波诉讼里进展最大的一桩,得追溯到2021年。当时有玩家指控索尼从2019年4月起,禁止亚马逊、GameStop这些第三方零售商卖PS游戏的兑换码。这么一来,大家想买数字版游戏,基本就只剩PS商店这一条路,零售商之间没法互相压价,索尼自己掌握了定价权,部分游戏价格还趁机涨了。原告认为这违反了美国联邦反垄断法。
打了这么多年,这案子总算有了阶段性结果——双方暂定达成785万美元的和解。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在4月8日初步批准,预计有440万名美国用户能进赔偿范围。
不过别高兴太早,这笔钱大部分不是直接发到你手里的。符合条件的是:美国地区用户,并且在2019年4月到2023年12月之间买过相关游戏。如果你还在用PSN账号,补偿主要发的是PS账户余额;要是账号已经停用了,才能申请等额的支票。
“立即购买”四个字,怎么就成误导了?
另一桩诉讼也挺有意思。今年6月18日,加州有四人集体起诉索尼,说PS商店页面上的“立即购买”“确认购买”这些字样有误导性——让人以为付了钱,拿到手的权益跟买实体盘一样。
但玩过数字版的都知道,这俩差别大了去了。几乎所有平台的软件许可协议里都写着:你买的是有限、非独占、不可转让的个人许可,游戏软件本身还是归权利方所有,对方也能按协议限制甚至终止你的许可。
索尼在8月21日提交的回应里也说了:现在结账时,条款和产品许可协议都写得清清楚楚,明确告知用户买的是使用许可,不是转让商品所有权。
索尼还打了个比方,大意是:在数字时代,理性的消费者应该明白自己买的不是“所有权”。不然的话,第一个玩家买了某款游戏,第二个玩家就没法再从商店买了——因为所有权已经归第一个人了,而不是索尼。
这话一出,玩家圈又炸了锅。再加上索尼宣布从2028年起停止生产实体光盘,关于“垄断”“不同地区定价不统一”的讨论也跟着刷了一波屏。
荷兰玩家也来凑热闹,索赔4.57亿美元
除了美国,欧洲那边也没闲着。荷兰消费者团体Stichting Massaschade & Consument声称,荷兰玩家买PS数字游戏时被收了比其他地区更高的费用,今年2月也对索尼提起了4.57亿美元的集体诉讼。
说到底,这些诉讼虽然不全是直接冲着“实体光盘消亡”去的,但很明显,大家对索尼的政策转变积了一肚子火。这些官司反倒成了实实在在的抗议方式。
至于索尼能不能在这波销售转型里平稳落地,还真得再观察观察。反正作为玩家,我现在买数字版之前,都会多看一眼那行小字——毕竟咱买的可能真就是个“租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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