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里刚开完“三资”整治攻坚会,这边村民等了一年多,连一纸书面结论都没等到。
2026年9月3日,郑州经开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召开,区党工委书记李卫林明确要求“扎实推进‘三资’清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仅仅一个月前,省委书记刘宁在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推进会上,将“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列为第二项攻坚任务,要求“持续整治村级‘老大难’问题”。
上级精神层层加码,基层现实却让人心凉。
郑州市经开区郑姚管理区春岗村,一笔30余万元的宅基地出售款,从2024年10月至今,近一年时间在村集体账户之外“体外循环”。举报人实名举报后,经开区纪委查实27万元,村干部称“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最终仅以政务处分结案。举报人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告知材料,办案结果仅靠“口头传达”。
省里说要“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春岗村的老百姓想问:这六个字,落在了哪里?
一问:27万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一年,流水在哪里?
根据举报材料,2024年10月至11月,春岗村委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将十余处村集体闲置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单价约3万元,总金额30余万元。这笔钱“自始至终未进入村集体账户”,由本村信贷员处存放。
经开区纪委查实涉案金额27万元,但纪委查处剩余涉案资金的时间是2025年11月——距离事发已过去整整一年。
一年,365天。这笔钱在谁的账上?动了没有?有没有产生利息?有没有被挪作他用?有没有完整的银行流水可以还原每一分钱的去向?
村干部的口径是“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这个说法本身就有三个致命问题:
其一,还旧账的钱,为什么不过集体账户? 正规的村集体资金管理,收入入账、支出审批,这是最基本的财务制度。如果这笔钱从一开始就进了集体账户,还旧账也要走审批程序,谁该还、还多少、凭什么还,都有据可查。现在的问题是,钱在账外,还账也在账外,等于村集体经济的收支完全绕开了制度监管。
其二,还谁的旧账,村干部说了算吗? “陈年旧账”四个字,涵盖了太多的模糊空间。是欠谁的钱?欠了多少年?有没有欠条?有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如果村干部想还谁就还谁、想给谁就给谁,那集体资金和村干部的“私房钱”有什么区别?
其三,纪委查收和“偿还旧账”之间,差额去了哪里? 查实27万,纪委查收一部分,村干部称大部分还了旧账,那么每一笔的数额、对象、凭证,是否经得起审计?在长达一年的体外循环期间,这笔钱有没有被临时“借用”过?
刘宁书记在8月17日的推进会上强调,要用好“专项审计、交叉巡察特别是异地检查成果”,“对异常中标的‘标王’、质量低劣的工程深挖彻查、绝不姑息”。查一个村的账,能不能也用上专项审计?27万的资金轨迹,一笔一笔打出来,给全村老百姓一个交代,很难吗?
二问:村干部违法卖地,行政处分就结案了?
案件的处理结果,据举报人反映,涉事人员仅以政务处分结案。举报人问了一句非常扎心的话:“干部背了个行政处分,老百姓花钱买了个违法!”
这话说得不好听,但说出了实情。
从法律层面看,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未经法定程序处置集体土地,涉嫌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民主决策的规定;出售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如不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规,可能构成违法批地或非法转让土地;30余万元集体资金不入户,涉嫌违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碰刑法中职务侵占或挪用的红线。
政务处分是什么?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对一个村干部而言,最重的政务处分不过是免去职务——而他本来就是一个可能即将换届的村干部。
一边是村集体30余万元资金脱离监管、一年体外循环、村民花钱买到的“宅基地”被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面临被拆除或收回的风险;另一边是村干部“背个处分”、继续生活。 这种处理结果的落差,不要说“平民愤”,连基本的公平正义感都难以满足。
省委书记刘宁在推进会上要求“加强办案突破”,安伟书记要求“以决战决胜之势抓案件查办形成震慑”。什么叫震慑?不是处分一个村干部就完事,而是让每一个想在集体资金上伸手的人都知道:伸手必被捉,被捉必严惩。 如果查实了27万体外循环、查实了未经民主程序处置集体资产,最终只是“背个处分”,那震慑的不是想伸手的人,震慑的是想举报的人。
三问:实名举报一年,为什么连一张纸都没有?
这是整个案件中最令人费解的细节。
从举报人2024年举报至今,案件处理结果“仅有经开区纪委田主任口头告知办案情况,无任何文书告知材料”。
实名举报,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相关规定,举报人有权获知处理结果。 书面告知,不是恩赐,是程序。口头说两句,算不算告知?举报人对结果有异议,想申请复查、向上级纪委反映,手里连一份纸质结论都没有,拿什么去申诉?
安伟书记在8月20日的推进会上明确要求“推动信访工作与综治工作协调贯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举报人等了将近一年,等来一个口头通知,这叫“化解在萌芽状态”?这分明是把矛盾从“萌芽”拖成了“心结”。
区党工委书记李卫林在9月3日的会议上说,“深化‘四下基层’,紧盯回迁安置、教育医疗、养老保障、就业增收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春岗村的事,涉及的是村集体最核心的资产——土地。对村民来说,这不是“关键小事”,这是“天大的事”。
会议精神如果不落到春岗村,就是一句空话
从中央纪委到河南省委,从郑州市委到经开区党工委,关于农村集体“三资”整治的要求,不可谓不明确,不可谓不严厉。刘宁书记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安伟书记要求“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李卫林书记要求“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这些话,春岗村的村民都听得到。但他们更想看得到。
看到了什么?看到的是30万集体资金不进账户,看到的是村干部背个处分了事,看到的是实名举报等一年连一纸书面结论都没有,看到的是买地的村民花钱买了个“违法”。
“三资”整治的力度有多大,不在于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而在于春岗村这样的案子,能不能真正查透、查实、查到让老百姓服气。
27万的去向,流水能不能打出来?政务处分是不是最终处理?书面告知什么时候交到举报人手上?买了宅基地的村民,他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这四件事办不好,“攻坚决战”对春岗村来说,就只是一组出现在新闻里的词汇。
为老百姓发声,不是站在哪一边,而是站在事实和制度这一边。 制度写得再漂亮,如果在一个村子里落了空,那制度就是纸上的字。春岗村的27万,是一道考题——考的是经开区纪检的办案质量,考的是“三资”整治的决心真伪,考的是基层治理的成色。
一纸书面结论都拿不到的实名举报人,还在等答案。
春岗村的老百姓,也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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