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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店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玉墩村傅丽贞等3户申请建房(翻建)的通知

赖政〔2026〕54号

各村(居)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莆政综[2020]58号)、《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通知》(仙政文[2020]8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镇玉墩村傅丽贞等3户村民申请建房审批(翻建),经镇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核实,该用地符合本镇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属于地质灾害点,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批准玉墩村傅丽贞等3户村民个人建房申请(翻建),用地面积为366.5㎡。

附:2026年玉墩村傅丽贞等3户建房申请(翻建)花名册

赖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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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游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