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北京,中央书记处决定设立四个办公室,分别协助中央统筹有关部门的工作。组织部门找李立三谈话时,向他传达了一个安排:请他担任第二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林水利方面的工作。
这项职务并不轻。新中国成立后,农业、水利、林业都关系到国计民生,承担这类工作的干部,既要懂政策,也要能处理复杂的实际问题。按当时的职务安排,第二办公室主任属于正部级岗位,中央对李立三显然是信任的。
可李立三没有马上接受。他没有推辞工作,而是坦率说明,自己长期从事工人运动和工业方面的工作,对农林水利并不熟悉。若只是因为组织安排便贸然上任,未必能把事情做好。
他随即提出,能不能改到第三办公室工作。这个办公室主要联系工业建设,正是他较为熟悉的领域。长期革命经历中,李立三曾在工人运动、工会工作和工业管理方面积累经验,对生产组织与企业管理也有自己的认识。
组织部门没有回避问题,直接告诉他,第三办公室主任的人选已经确定,是李雪峰。
事情难就难在这里。
李雪峰出生于1907年,李立三出生于1899年,两人相差约八岁。论党内资历,李立三参加革命较早,也曾担任过重要职务;论组织身份,当时李立三是中央委员,而李雪峰还不是中央候补委员。让一位资历更深的老同志去给另一位同志当副手,确实容易产生顾虑。
组织部门担心的,不只是职务高低,更是今后的工作关系。李立三如果到了第三办公室,能否真正接受李雪峰的领导?李雪峰能否放开手脚开展工作?这些问题,不能只看纸面上的任命。
李立三很快听出了对方的意思。他没有从个人地位出发讨价还价,而是把话说得十分明白:“我愿意给雪峰同志当助手,服从他的领导,请中央放心。”
这句话的分量不轻。对一名长期担任高级职务的老干部来说,主动接受相对低一级的岗位,本身就意味着对组织原则的明确表态。李立三也知道,真正的难处不在任命文件,而在日常工作能不能摆正位置。
中央经过研究,同意了他的请求。李立三出任第三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由李雪峰担任。第二办公室主任一职,则由谭震林担任。
第三办公室成立后的第一次干部会议上,李雪峰讲话结束,按照对老同志的尊重,称李立三为“首长”,请他发言。李立三当即纠正:“我是副主任,不是首长。”随后又说,雪峰同志过于谦虚了,自己是主动来当助手的。
这番插曲看似简单,却把两人的工作关系摆到了明面上。李立三没有借资历压人,李雪峰也没有因职位较低而失去应有的尊重。上下级关系明确,老同志的身份也被妥善照顾,办公室很快进入了正常运转。
发言中,李立三还主动谈到了自己的历史问题。他承认,1930年前后曾犯过“立三路线”的严重错误,后来又在全国总工会工作期间出现过失误。这样的自我检讨,不是泛泛而谈,而是把曾经的错误和自身的局限摆在干部面前。
他还提到,自己曾在苏联生活、工作约十五年,长期脱离中国实际,对国内许多新情况了解不够。回国以后,和长期在国内开展工作的同志相比,确实需要补课。能够在会议上主动亮短,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在消除同事对他的疑虑。
李立三说,工作上可以犯过错误,但组织原则不能再出问题;如果自己有不服从李雪峰领导、顶撞组织的表现,愿意接受批评和处理。话说得很重,却让干部们明白了他的态度:职务可以有高低,组织纪律不能打折扣。
进入第三办公室后,他很快把精力放到工业建设上。李立三深入工厂和基层,了解生产情况,同技术人员、企业干部研究工业发展和管理制度。那时国家正在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企业规模扩大,管理关系也需要重新理顺,许多问题不能靠会议材料解决,必须到现场去看。
后来,第三办公室改为工业部,李立三担任副部长。他参与推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重视党组织在国营企业中的政治领导和组织保障。新中国工业管理中,党委领导企业的体制,正是在这一时期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推广。
遗憾的是,特殊历史时期,李立三受到不公正对待,于1967年6月22日含冤逝世。1980年,中共中央为他平反,恢复名誉,并对其革命生涯作出重新评价。那份评价既没有回避他早年的错误,也肯定了他在中国工人运动和新中国工业建设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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