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日捐”按级别定金额?
最近,有网友爆料称,常州某单位在组织“慈善一日捐”时,要求按级别定金额,普通科员300元、科级500元、处级800元。而在去年,还是科员100、科级200、处级300。
这个事情之所以能吸起关注,其实并不是因为按级别定金额,而是把平时默认的做法给直接说了出来而已。实际上,在很多单位当中都有这种做法,虽然没有在表面上明确要求,但基本上都形成了习惯,可以说是没有写在文件中的“明规则”。
大家扒一扒有些单位往年慈善一日捐的数额,就会发现这个规律,主要负责人一个标准,班子成员又一个标准,然后中层又是一个标准,普通工作人员也是一个标准。而且都是有整有零,不像社会扣款那样,金额五花八门。
另外,关于“慈善一日捐”的参与,是否自愿的事情,这个确实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如果你硬是不愿意捐,或者要比别人少捐,没人会批评你,但如果你真那样做了,无疑就是成了单位里的“另类”。
像单位里的这种捐款,尤其是像企事业单位,每年的“慈善一日捐”是规定动作,现在已经成了一项任务。而且在捐完之后,不但慈善总会会公示各单位的捐款数额,每个单位也会公示每个人的扣款数额,如果你搞一个特殊的数字,必然会成为那个另类。比如,别人都捐300,就你捐10元,大红榜一公示,你这脸往哪搁?
其实,真要自愿的话,那就搞匿名捐款,公布捐款渠道,然后自行捐款,也不要专门设置某一个时间点,可以365天随时开放,也不要公示具体的扣款数额,那才是真正的自愿。
不过,真要如此,那么结果可能差强人意。现在的捐款,已经异化为一项工作任务。
所谓的“慈善一日捐”,指的是个人或企业把一天的收入或利润捐赠出来,用作公益事业。比如你一天赚200元,那么就捐出200元,如果捐100元的话,那么也就失去了所谓“一日捐”的意义。
“慈善一日捐”可以说是公益慈善领域最有名的一个慈善品牌,在企事业单位当中已经形成了规定动作,已经等同于一个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每年的这一天,各单位都非常重视,通常会搞一个仪式,然后由领导带头捐助,自上而下,大抵都是如此。
正常来讲,慈善确实应该基于自愿的基础,只提倡不强制,但在实际过程当中,已经从“自愿”慢慢的转化为了“软指标”,不强制要求,但你又无法拒绝,因为它现在无形中已经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其实这个问题当中有一个矛盾点,既然是名为“慈善一日捐”,那么实际上是对捐赠数额是有内在要求的,如果你明明一天收入200元,却捐了10元20元,或者其它低于200元的数额,那么从意义上来讲,就不能叫“慈善一日捐”了。
如果要叫“慈善一日捐”,那么必然真要捐出一天的收入,要不然,就不要称之为“慈善一日捐”,应该叫“慈善捐赠日”。
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像常州一样,都有约定俗成的金额,他们只是没有曝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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