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德州乐陵公安通报一起打击 “劳务碰瓷” 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引发建筑劳务圈以及广大企业管理者高度关注。该犯罪团伙以李某龙为首,流窜多地,假意前往建筑工地应聘务工,入职之后刻意拒绝上岗干活,借助言语威胁等软暴力方式,向用工企业强行索要交通费、误工费等各类名目钱财。
经公安机关深挖侦查,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清晰,累计作案 68 起,非法获利 63 万余元,严重破坏建筑劳务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乐陵公安启动多警种协同作战,开展跨省追查,全面查清该团伙交叉流窜作案的全部犯罪事实,一并侦破多地积压同类案件。目前该案已刑事拘留 30 人、逮捕 14 人,移送审查起诉 15 人,这一新型黑恶犯罪团伙被彻底铲除。
这并非孤例。2026年8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马某、赫某等9人恶势力组织案一审宣判,该团伙在不到一年时间内流窜山东、山西两省24个建筑工地,敲诈勒索21万余元…。
近些年,劳务碰瓷现象不断出现在建筑施工、制造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部分团伙把企业用工管理短板当作牟利突破口,要么现场滋扰施压敲诈钱财,要么批量发起仲裁诉讼索要超额赔偿。
不少企业明明没有明显用工过错,却被迫陷入纠纷、蒙受经济与名誉双重损失。对于广大企业主而言,认清劳务碰瓷的表现形式、法律边界,建立对应的风险防控机制,已经成为用工风控中不可忽视的必修课。
01、理清概念:什么是劳务碰瓷
所谓劳务碰瓷,也被称作务工敲诈,通俗来讲就是劳动关系领域当中,部分人员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以真实劳动就业为目的,刻意制造、虚构劳务矛盾,借助软暴力滋扰、恶意仲裁诉讼等手段,向用工单位索取明显超出实际损失的经济利益,以此牟利的行为。
结合山东多地办案实践,劳务碰瓷主要分为两大类作案模式,两类行为均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困扰。
第一类:工地现场软暴力敲诈型。
这类团伙大多跨区域流窜作业,高发于建筑工地、工程项目现场。犯罪人员假意应聘入职,并不打算实际提供劳动。进入项目之后,刻意制造各类冲突,部分人员甚至将既往旧伤伪装成在岗工作导致的工伤,以此索要高额赔偿。
一旦企业拒绝其不合理索赔要求,团伙便集体出面,实施围堵项目部、阻拦正常施工、拉横幅造势、扬言跳楼闹事、言语恐吓威胁等软暴力行为。
工程项目往往工期紧,停工就意味着巨额工期损失,很多企业迫于现场压力,选择私下出钱私了。团伙拿到钱款后迅速撤离,奔赴下一个目标企业重复作案。此前潍坊就曾打掉 11 人流窜劳务碰瓷团伙,在省内多个工地实施十余起敲诈,涉案金额十余万元,作案模式高度相似。
第二类:恶意仲裁诉讼型,也叫劳动碰瓷。
该类人员不采取现场闹事手段,而是瞄准用工制度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的企业,将劳动仲裁、诉讼当作牟利工具。行为人短期高频入职、离职,根本没有长期工作意愿。
实践中常见操作:入职后故意回避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后续就二倍工资差额发起索赔;工作期间刻意消极怠工,诱导企业做出辞退处理,随即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还有人篡改、伪造考勤记录、受伤证据,短时间内针对多家企业批量提起仲裁。
针对该类情形,司法机关已经释放明确导向。济南商河法院在审理相关劳资案件过程中,对于当事人短期内反复发起同类索赔、行为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案件,依法驳回其不合理诉求。劳动法律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但绝不支持利用法律漏洞恶意牟利。
02、认清劳务碰瓷背后法律与刑事责任
面对劳务碰瓷,不少企业管理者存在三大典型认知误区,很容易让自身处境更加被动。
(1)只要索要赔偿金额高,直接定性碰瓷
赔偿诉求高低只是表象,判断核心还是事实基础。如果企业确实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违法辞退、员工真实发生工伤等客观事实,即便双方协商阶段劳动者提出的预期赔付金额偏高,本质依旧属于普通劳资民事纠纷,不能简单扣上劳务碰瓷的帽子,错误定性会导致企业误判风险,错失合规处理时机。
(2)遇到滋扰闹事,优先选择花钱消灾
很多企业面对围堵工地、阻碍生产的团伙,担心停工损失、担心舆情扩散,选择私下给钱了事。但对于职业化碰瓷团伙而言,妥协私了不会换来安宁,反而会确认企业 “好拿捏”,不仅本次敲诈得逞,后续还可能再次上门,甚至把企业信息在团伙内部流转,引来更多同类人员。花钱摆平,本质是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3)发生冲突自行强硬驱离,激化矛盾
当出现人员闹事,部分企业管理人员情绪上头,采取口头驱赶、肢体冲突等方式处置。该行为极易激化矛盾,一旦出现人身冲突,企业反而会落入被动局面,原本属于对方的过错,会转化为企业新的法律风险。遇到软暴力滋扰,正确处置路径是第一时间报警,依靠公权力介入处置,留存完整证据。
同时企业需要明白,劳务碰瓷并非简单劳资矛盾,行为人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务工敲诈(劳务碰瓷)是公安机关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针对当前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归纳的“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之一(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明确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采取围堵、恐吓、滋扰施工等软暴力方式索要钱财,达到立案标准,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团伙组织化实施的,还可能触及恶势力相关犯罪,乐陵本次案件就是典型代表。
而恶意仲裁诉讼类碰瓷,虽然走的是司法程序,如果存在伪造证据、虚构案件事实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会面临不予支持诉求、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承担刑事追责。
劳动法律倾斜保护劳动者,不等于劳动者可以滥用权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同样有刑法、民事诉讼法作为坚实后盾。
03、企业防范劳务碰瓷的实操对策
劳务碰瓷利用的,一方面是不法分子的逐利心理,另一方面是企业用工管理漏洞以及遇事怕麻烦的心态。想要降低被碰瓷风险,企业应当从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维权三个维度搭建防护体系。
(1)完善入职环节筛查,做好源头风险隔离
招聘阶段,重点留意求职人员的就业轨迹,对于短期内频繁在同行业多家单位短暂入职离职的应聘者,提高风险警惕。
入职时严格落实身份信息核验,完整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全面完成入职告知,明确岗位职责、考勤制度、薪资标准、规章制度,让员工签字确认。
书面劳动合同务必及时签订,杜绝因漏签合同,给恶意碰瓷人员留下二倍工资索赔缺口。针对建筑项目用工,做好工人进场登记,实名考勤落实到位,人员进出台账完整存档。
(2)全流程固化用工证据,补齐制度短板
日常用工管理当中,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工作沟通记录、违纪处理材料,全部规范留存,电子证据做好备份。
如果出现员工受伤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受伤经过,固定现场证据,及时上报,区分工伤与旧伤、自伤。
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所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履行民主程序并且完成公示告知。很多恶意仲裁碰瓷,就是瞄准企业证据缺失、制度无效的漏洞。用工管理越规范,碰瓷人员可利用的空间就越小。
(3)遭遇现场软暴力碰瓷,第一时间报警取证
一旦遇到人员围堵项目、阻碍生产、言语威胁、拉横幅闹事等情形,不要私下大额协商赔偿。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完整记录事件经过,拍摄音视频留存全部现场证据,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案情,提交全部材料。
由公安介入甄别,区分普通劳资纠纷和敲诈勒索类违法犯罪,不要抱着破财免灾的心态私下和解。
(4)面对恶意仲裁诉讼,用好诚实信用抗辩
碰到短期内多次仲裁、证据存疑的索赔案件,切忌消极不应诉。企业要整理全套用工证据,围绕对方是否存在高频入职离职、是否虚构事实、行为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展开抗辩。
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线索,及时向仲裁庭、法院提交,申请司法机关依法审查,借助司法裁判否定不合理诉求。
(5)内部提升管理者认知,避免处置失当
对项目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开展风险提示,明确要求面对劳资冲突,禁止出现辱骂、暴力驱离等过激行为。
很多时候企业本身没有过错,却因为处置行为不当,反而被抓住把柄。遇到复杂纠纷,提前咨询劳动用工专业人员,评估风险之后再开展沟通谈判,不盲目私下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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