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注销驾驶证公告

(2026年8月份)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一项之规定,以下驾驶人驾驶证已被注销,驾驶证未收回。现公告以下人员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特此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4日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春交警)

(编辑:陈渝;校对:刘敏;编审:夏侯婷;监制:唐俊辉、潘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