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栋老楼想要安装电梯,手续都已经办好,但因为一楼的强烈反对,电梯迟迟无法安装,楼上业主表示,之所以还没安装,是因为他们法向不法低头了,但不少网友却站出来支持一楼业主
据悉,这栋老楼十四户人家,楼上十一户同意装,一楼两户加上二楼一户不同意。手续呢,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都拿齐全了,2025年9月拿的规划证,10月拿的施工证,时间点清清楚楚。三家楼上业主把一楼两家告了,今年2月法院判了,一楼不得阻碍施工
可判归判,一楼还是死活不让。理由呢,也站得住脚,采光通风受影响,最关键的是,这栋楼本身就有点歪斜,怕电梯一装,安全出事
对此有网友站出来支持一楼业主:支持一楼,你买的是步梯房,后面因为你自己的原因要加装电梯,是你违约在先,还谈什么法向不法,真是搞笑
在我看来,如果一楼所说属实,这栋楼已经偏斜了,那这是整个事件里最不该被忽略的细节。很多报道轻描淡写带过去,但这才是核心
一栋本身有倾斜的老楼,你硬往上加一个钢结构电梯,外挂在墙体上,重量少说十几吨。这对地基、对墙体承重意味着什么?不是专业人员谁都不敢打包票。一楼业主怕的不是那点采光,怕的是哪天地基沉降加剧,裂缝从一楼外墙蔓延到整栋楼。这不是矫情,这是住在一楼的人最直接的恐惧。楼上的人每天踩着楼梯上上下下,感觉不到楼的动静,一楼的人能。墙体细微的裂纹、下雨天渗水的痕迹、门窗开关时的卡顿,这些他们最清楚
所以,这个事情到了现在,早就不是简单的邻里纠纷了,也不是什么法向不法的问题。它是一个典型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利益分配和安全评估两头都没做到位的事
楼上业主那句法向不法低头,听上去正义凛然,实际上偷换了概念。真正的法,既要保护多数人的便利,也要保护少数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一楼业主的采光权、安全权、财产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和补偿,那他们现在的反对,恰恰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什么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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