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发现孙子非亲生后起诉 9.16召开再审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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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发现孙子非亲生后起诉 9.16召开再审听证会

儿子车祸离世后,两份基因鉴定直指孙子“非亲生”真相,年迈祖父母愤怒地将儿媳告上法庭,却两次败诉。这起牵动全网的广西玉林隔代亲子争议案,在二审再次败诉后,依然没有结束。

老人不服终审裁判申请再审,9月16日,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召开再审听证会。

事件完整回顾

2024年5月,广西玉林男子陆晓东因交通事故意外离世。在处理后事过程中,其父母陆芳明夫妇发现儿媳黄某某行为反常:不仅提出要先拿到抚恤金,才同意带8岁儿子小海(化名)参加火化仪式,还不愿按照当地习俗让孩子为去世父亲守灵、捧骨灰盒。

此前多年,陆晓东一家三口长期与父母同住,小海自出生起,衣食住行、日常照料基本由爷爷奶奶全权负责,祖孙感情深厚、家庭关系和睦。儿子骤然离世、儿媳态度反常,让老两口心中生出疑虑。

为求证真相,老人悄悄剪取了小海的头发、指甲,委托鉴定机构,结果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为了进一步确定,2024年10月,陆家申请调取交警部门留存的陆晓东抢救血液样本,在另一家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同样否定存在亲子关系。

得知结果后,两位老人多次试图与儿媳沟通求证,儿媳避而不答。2025年1月,老人将儿媳、孙子诉至法院,请求重新鉴定亲子关系、追讨抚养费、精神损失及相关钱款,但一审、二审均败诉。之后老人依法申请再审。广西高院将于 2025年9月16日召开再审听证会

律师深度解读案件痛点

再审代理律师臧梵清坦言,本案一审、二审败诉,是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必然结果,也是目前家事纠纷中最极致的权利失衡困境。

很多人误以为案件症结在于 “鉴定证据不被认可”,但真正的核心难点,是主体资格的法律硬伤,也是本案区别于所有同类 “非亲生子” 案件的关键: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只有孩子的父母,有权提起亲子关系确认、否认、鉴定申请。祖父母是没有权利的。

多数同类维权案件中,孩子生父尚在,可依法启动司法程序、查清真相、追回损失。但本案中,唯一拥有法定诉权的父亲陆晓东已意外身故。

亲子异议权、否认权、抚养费追偿权均属于人身专属权利,无法继承,也无法由祖父母代位行使,最终形成无解僵局。

9月16日广西省高院再审听证

二审终审后案件本已结案,但广西高院受理再审申请、专门召开听证会,让这场家事纠纷迎来变数。

臧梵清律师透露,本次听证会与普通开庭完全不同,并非简单复盘对错、裁定输赢,而是广西高院主动研判疑难法律漏洞、探讨规则优化的专项研讨程序。

广西高院已与代理团队深度沟通,态度开放、导向明确:不仅审理个案争议,更希望结合本案暴露的司法空白,推动司法解释完善、填补立法漏洞。

律师独家解读再审策略

案件初期,家属心态急切,希望快速开庭、查清真相。但代理律师却给出不同诉讼建议:

第一,优先争取隔代探视权,稳固亲情纽带

这是目前胜诉概率最高、最务实的突破口。先为老人争取合法探视权。

第二,申请中止本案诉讼程序,保留司法救济空间

代理律师已经向广西高院正式申请,中止本次再审审理程序。保留再审权利,留出司法救济空间。若高院直接出具再审终审裁定,案件将彻底终结、再无翻盘可能。

第三,双线长线布局,静待制度与时间破局

一是等待立法、司法解释修订。代理律师认为,本次高院听证,很有可能为后续司法解释细化、规则完善提供重要司法样本。

二是等待孩子成年自主维权。目前孩子距离成年还有7年,待其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可自主申请亲子鉴定。

看看新闻记者: 钱浩明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赵祎韫

责编: 陈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