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初,央视曝光了一条触目惊心的灰色产业链:“不去实习就不发毕业证”“介绍一个实习生,学校拿500块人头费”。当大巴车把一批又一批职校生拉进电子厂、服装厂、物流仓库,当学会计的被送去打螺丝、学艺术的被安排去水上乐园穿暴露服装表演——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工人没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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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严的崩塌,从“被卖”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这不是比喻,是事实。一个最粗暴的运作模式叫“赚时薪差价”——工厂给中介25元/小时,中介给学校20元,学校发给学生15元,10元差价被层层瓜分。以300名学生每月工作26天、每天10小时计算,学校仅靠差价就能净赚39万元;如果是几千人的大学校,月入可达上百万元。另一类抽成是“人头费”——中介付学校500元/人。为防“资产流失”,学校甚至派带队老师每天收取10元“看管费”。

一个学服装设计的高二女生刘丽,被学校安排进服装厂“踩缝纫机”。每天六七点起床,早上8点上班,晚上8点下班,忙时加班到晚上9点。前三个月每月几百元保底工资,后面两个月最多一两千元。食堂的饭,她形容“像猪食”。手指被缝纫机针扎穿时,她没能去医院,“还得继续工作”。

手指扎穿还得继续干——这不是“实习”,这是把人当耗材。

制度不是没有,但管不住利益。

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门修订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白纸黑字写着: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实习岗位必须与专业对口,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规定里写得清清楚楚: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必须及时足额直接发给学生。

但现实是,这些规定在利益链条面前形同虚设。

为什么管不住?一个根本性的漏洞在于:职校生去实习,通常不构成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没有最低工资保障,没有工时限制,受了工伤也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规则。学生手里只有一张实习协议,而这张协议的乙方,是一个连“劳动者”身份都不被承认的人。

你拿什么维权?向教育部门举报?教育部门管得了学校,但管不了千里之外的工厂。向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有劳动执法权,但对“教学考核”和“毕业资格”鞭长莫及。大量实习发生在异地,属地监管跨区域协同成本极高。

“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 ——这句话精准地概括了职校生的处境。

代价落在最脆弱的人身上。

刘丽还算幸运,至少活了下来。今年5月,安徽芜湖,17岁的山东职校生高同学在汽车部件厂实习期间自杀身亡。事发前一天,他因身体不适想请假,班长告诉他必须去正规医院开纸质证明。更早之前,湖北一名学生被安排到物流公司搬快递,连上三周夜班后心源性猝死。2021年,云南一名17岁护理专业学生被送进江西电子厂,每天工作12小时,三次请假被拒后因呼吸衰竭离世。

这些孩子大多未成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写得明明白白: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以及危害身心健康的劳动。可这些孩子不仅被安排了,还被当成了商品——以“实习”之名,行“贩卖”之实。

尊严,从来不是一句口号。

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但当一个年轻人从一开始就被当作商品明码标价、层层倒卖,当他的劳动价值被肆意压榨、辛苦付出被学校、中介、工厂三方瓜分——你让他怎么相信“劳动光荣”?你让他怎么建立对工人这个身份的认同和尊严?

有政协委员调研时发现,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中 “身份认同感不强、收入待遇偏低、发展通道不够畅通” 是三大突出问题。年轻人的履职笔记里,写满了“对职业尊严的强烈渴望”。而这种渴望,恰恰说明他们现在没有。

职校生被“卖”进流水线,不是一个孤立的教育问题,它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工人这个群体在社会分工中的真实位置。当一个年轻人从接受职业教育的第一天起,就被当作劳动力商品而非技能人才来对待;当实习变成“人头生意”,学校变成“包工头”——那么工人没有尊严,就不是偶然,是必然。

出路在哪?

有律师建议,把监管职责从教育部门调整至人社部门,让劳动行政部门直接介入。所有实习岗位、人员名单向劳动行政部门强制报备。同时,强制规定实习报酬全额直发学生账户。最重要的是——明确实习生的劳动关系,让他们不再是劳动法的“法外之人”。

职校实习本应是技能传承的桥梁,不能让它成为利益博弈的筹码。一个社会对年轻人的态度,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未来。当我们把职校生当“商品”卖进流水线的时候,我们不仅毁掉了一个个年轻人的青春,也在亲手埋葬“工人有尊严”这个本该属于所有人的承诺。

学生不是商品,实习不是交易。这句话,不该只是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