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今天跟你说,他打算开着一架小破飞机,从英国起飞,一路飞到喜马拉雅山脚下,然后把飞机扔在半路,一个人去爬珠峰。没有任何登山经验,没有任何专业装备,只凭一腔孤勇和一本地图,你肯定觉得这人疯了。但这件事,1933年,真的有人干了。他叫莫里斯·威尔逊,一战老兵,英国人。这本《飞蛾与山》,写的就是他这个疯狂到不像真的故事。

一个三十六岁的英格兰中年男人,在1923年爬过的最高的山,不过是湖区的一座小丘。然后在1933年,他决定去登珠峰。理由是:他要去寻找失落的文明的秘密,去为人类找到精神救赎。听起来像个妄想狂,对吧?但他真的出发了。先花两年学会了开飞机,然后开着一架叫“吉尔福德之龙”的小飞机,从伦敦一路往东飞。飞过地中海,飞过中东,飞过印度。飞机坏了就修,迷路了就问路,没钱了就在沿途城镇卖艺。历经千难万险,他终于把飞机降落在了珠峰脚下。然后他牵着一头雇来的牦牛,走进了喜马拉雅的冰天雪地。

后面的故事我不想剧透太多。我只能说,他一次次往上爬,一次次被暴风雪打回来,一次次在海拔五千米以上的山洞里独自过夜,一次次用日记写下“我会继续”。他没有专业装备,没有后援团队,没有氧气瓶。他用最原始的方式,单挑地球上最凶险的山。他的结局并不好。但他用一个人的命,向全世界证明了一件事:人类的意志力,可以在身体到达极限之后,依然倔强地燃烧。

这本书适合每一个觉得自己“普通得没资格追梦”的人看。它不会告诉你“去登山吧”,它会告诉你一个更重要的道理:当一个人真的被某个念头点燃的时候,整个宇宙都会为他让路,哪怕那条路的尽头,是珠峰最冷的那片雪坡。疯子还是英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曾经那样子活过。而我们大多数人,连那架小飞机的舱门都没敢打开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