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为防止安全事故,安全检查组进企业检查是常有的事。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情形,检查组上午刚查完一家企业,下午那家企业就出了事故。这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检查组没查到位,既然上午来过,下午出事就该检查组担责。
这个说法听着有道理,仔细想想其实不对。
先得把一件事说清楚,检查不等于日常监管。检查是看某个具体时间点上的现场情况,监管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把一次检查当成接手了企业的全部安全责任,这个逻辑本身就说不通。只要检查程序是合规的,结论是基于当时现场真实情况做出的,那检查结果就只能代表那一刻的安全状态。事故是检查结束之后发生的,如果现场条件在检查之后有了变化,检查组不可能提前知道,也没有义务为之后发生的事负责。
有人会觉得,上午查完下午就出事,时间隔得这么近,检查组多少有点责任。这个想法可以理解,但仔细分析一下就知道,安全生产的风险因素一直在变。上午九点检查的时候,设备运转正常,工人操作也符合规程,检查组根据当时的情况列了一堆问题,这本身就是在履行职责。到了下午四点,现场可能因为要浇筑混凝土临时把防护栏挪开了,高处作业的工人也可能嫌麻烦解了安全带,这些变化叠加到一起,最后出了事。检查组当时出的问题清单,记录的是上午九点那个时刻的情况,事故发生在下午四点,中间几个小时里,人的行为、设备的状态、作业的环境都可能变。检查组控制不了这些变化,也不该为这些变化引起的后果负责。
从法律上来说,安全生产法写得很清楚,企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检查组的角色,就是对企业某个时段的安全状况做一次抽查,好比比赛里的裁判,不是实际参赛的运动员。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全天候、全方位的,检查的责任是阶段性的、抽样性的。这两者界限分明。要是因为检查组上午来了一趟、下午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检查组,那就等于把企业该负的主体责任转嫁给了外部的检查力量。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检查人员也不公平。
“谁检查、谁负责”这句话本身没问题,检查人员当然要对自己的检查结果负责,比如检查的时候敷衍了事、隐瞒问题或者弄虚作假,追责是应该的。问题出在实际操作中,这句话有时候被理解成“只要检查过,出了事就得担责”。这种理解给检查人员带来很大压力,也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
一个影响是检查工作开始走形式。为了以后能证明自己没责任,检查人员把大量精力放在留痕迹上,拍照、签字、录像都做得滴水不漏,但真正关注实质风险的时间和精力反而少了。这种防御式检查,看起来流程完整,实际上偏离了发现隐患、推动整改的目的。
另一个影响是企业的依赖心理会变重。当企业看到检查组会被追责,就容易觉得安全责任不是自己一家的事,检查组也脱不了干系。这种想法会削弱企业自身对安全责任的重视,甚至可能让企业放松对现场风险的主动管控。
正确认识检查的定位,既是对检查人员合理权益的保障,也是推动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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