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叔侄冤案,是国内法治史上绕不开的标志性案件。2013年张辉、张高平被宣告无罪之后,浙江省委政法委立刻组建联合调查组,复盘这起错案从侦查到审判全链条的问题。

这么多年网上一直流传一个说法:调查组倒查了聂海芬经手的42件案子,21件完成复核,发现3件存在疑点,并且启动再审程序。但翻遍官方通报、权威媒体报道,这套数字没有任何官方来源,属于网络流传的信息,不能当成事实采信。

很多人会有一个很大的疑惑:当年被媒体捧为“女神探”,公开宣传她主办、审核过重特大案件350余起,对外宣传破案率100%,移送起诉零无罪判决。既然亲手办出了张氏叔侄这样的错案,那剩下三百多件案子,到底有没有系统倒查?

先把已经确认的客观事实梳理清楚。

第一,聂海芬在张氏叔侄案当中,是预审环节的审核把关人。非常讽刺的一点是,另外一起勾海峰杀人案,审核人同样是聂海芬。勾海峰后来被执行死刑,事后DNA证据指向他很可能才是5·19案件的真凶。等于同一套审核流程,一边把无辜的叔侄送进监狱,一边错过了真正的凶手。

第二,调查组的工作重心,主要针对张氏叔侄这一件错案本身,复盘公检法各个环节哪里失守。调查组并没有对外公布,对聂海芬全部350多起案件开展全面批量复查的官方安排。也就是说,并没有官方动作,把她过往所有经手卷宗全部拿出来逐一过筛。个别案件如果当事人持续申诉,会按照正常刑事申诉渠道走再审审查,这是常规司法流程,不等同于针对聂海芬个人的专项倒查。

第三,调查组最终给出的定性:没有证据证实聂海芬存在故意诬陷、徇私枉法的主观行为,认定属于履职当中出现重大过失。最终处理结果是行政记大过,免去预审大队大队长职务,调离刑侦预审一线岗位,保留公职,之后正常到龄退休,没有刑事立案,没有判刑。网上时不时传出她被判刑入狱的消息,杭州检察院、法院都曾经出面辟谣,属于谣言。

这个处理结果,这么多年舆论争议一直很大。

两个普通人,蒙受接近十年牢狱之灾,家庭破碎,靠着国家赔偿弥补损失。可造成悲剧的核心办案人员,只有政务处分。法律界也解释过其中现实难点:想要认定刑讯逼供、徇私枉法这类刑事罪名,需要确凿证据。时隔多年,当年审讯没有全程录音录像,伤情客观证据早已灭失,想要坐实主观故意犯罪,取证难度极高。而且一件错案,是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多个环节层层失守造成,责任会被分散到整条司法链条上。

公众心里最大的疑问,一直悬在那里。

网传那42件、3件疑点,到底出处是哪里?如果传闻属实,那3件疑点案件是什么案情,当事人现在是否还在服刑?如果传闻不实,那号称百分之百正确的350多起案件,靠什么证明没有第二个、第三个张氏叔侄?

可这些疑问,至今没有来自官方的公开答复。联合调查组完成工作之后,没有发布完整的对外调查报告,只对外通报个案追责处理结果,复查范围、其他案件有没有发现问题,都没有对外披露。

当然我们也要分清两件事:不搞大规模专项倒查,不等于有错不纠。我国刑事申诉制度一直存在,只要在押或者刑满人员认为自己案子有问题,都可以提交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只是这种模式,是“当事人找上门才审查”,而不是主动把旧卷宗全部翻出来筛查隐患。

张氏叔侄冤案最大的价值,其实是推动整个司法系统理念转变。之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地,命案审讯强制全程录音录像,疑罪从无真正落实到办案当中,后来一批冤错案件陆续得到纠正。悲剧发生之后,制度层面补上漏洞,避免再复制同类悲剧。

回头看这桩旧案,公众意难平,不只是针对某一个人的处分轻重。更多人担心:那些曾经被“破案神话”光环包裹的旧案卷宗里面,会不会还埋藏着不为人知的委屈。

不能因为一件错案,就直接推定她经手几百件案子全部都有问题;但同样,曾经的“零错案”宣传,也不能直接拿来证明全部案件都经得起推敲。

当一个明星办案人员爆出重大错案之后,到底该建立怎样的机制去对待他过往办理的大量旧案?“当事人申诉才复查”和“主动批量倒查”之间,边界该如何把握,才能兼顾司法效率与防止漏过蒙冤者?欢迎大家评论区理性交流。

免责声明:本文素材整理自人民网、中新网、澎湃新闻等公开媒体报道;网传倒查42件案件的数据无官方佐证,仅为网络传闻;全部案件、追责细节以司法机关正式文书为准;本文仅做法治科普解读,不对案件做额外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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