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虚开发票大案!
联合 公安, 破获 一 起 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金额 2.1亿元,主犯直接被判了十年,连带120家下游 受票 企业 被连带调查 。
主犯刘某和公某某,在四川布拖县注册了 3 家木业公司, 这些 实际上全是 空壳公司 。从2023年到2024年,这 3 家公司就没进过一根木头,纯粹就是用来开发票的。
具体数据:
1、 冒用58名村民身份信息,虚构原木采购业务,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213份,涉案金额1.1亿元,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 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20份,票面金额9900余万元,按比例收取手续费 。
3、 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货款打过来之后,资金 又 经过多层个人账户中转,最终回到受票方实际控制人手中 。
两项合计,虚开发票总金额高达2.1亿元。
最终, 主犯刘某、公某某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其余7名从犯,分别处以拘役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此之外, 税务 局 对120户下游受票企业逐一排查、立案核查,目前已追缴税款580万元。
02 案件 警示
1 、 大数据分析治税
你的进项、销项、库存、能耗、物流、资金流, 若比对不符 ,系统 会自动预警 。
2、 资金回流是铁证
虚开的本质,除了 发 票就是 货款 。 受票企业把款项 打给开票方,开票方扣了手续费,马上从多个私人账户给 受票方 转回来。这种快进快出、 资金回流 的模式,银行和税务早就共享数据了,一查一个准。
3、 下游受票企业别再心存侥幸了
注意, 虚开发票是行为犯,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开了、用了,就构成违法。而且税务追溯没有年限限制, 若企业 哪天 十几 年前合作的供应商爆雷了, 也可能 随时会被牵连。
03 收到税务局协查通知,
受票方该怎么做?
若企业 已抵扣的发票进行协查,先别慌,照着下面三步走,能把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
第一步:内部紧急自查,厘清业务真相
接到通知后, 要看 这笔业务的所有原始资料:
合同怎么签的,货物怎么交的,运费谁付的,货款怎么走的,对方业务员是谁。
重点查三件事 :
第一, 合同内容跟实际货物是否一致;
第二, 资金是不是通过对公账户打到对方对公账户;
第三, 有没有出入库单或者签收记录。
如果这些证据链完整且真实,那你属于善意取得,大概率只需要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不用交滞纳金和罚款。
第二步:第一时间主动说明情况,不要隐瞒
有些老板第一反应是拖,或者想私下找人疏通,这是最蠢的做法。
你越是主动配合,税务 局 越倾向于认定你是善意取得。把 你 自查的材料整理清楚,写一份情况说明,讲明白你跟开票方的业务是怎么发生的,何时签订的合同,何时付款,货物如何交接。
如果是真实的业务往来,只是因为对方出了问题,通常不会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三步: 尽量争取 认定为 “善意取得”
但如果你无法证明善意,比如合同没有、资金回流、明知对方虚开还继续买票,那性质就变了,不仅要补税,还得交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会移送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