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和我做游戏、很多游戏,最后都是尿尿黏糊糊,我口鼻、满脸、全身都尿遍了。”
一、5岁幼女陈述“非亲历不可知”的受害细则
2023年4月2日下午,孩子主动对奶奶说:“姥爷让我做游戏,身体不动,尿在我口鼻、满脸,黏糊糊的,太痒了,气死我了,可咋办啊……”
并叮嘱奶奶:“千万不能告诉妈妈,妈妈和姥爷合作......”。孩子误认为妈妈和老爷一伙。
4月5号,女孩对爸爸说:“姥姥取快递时,姥爷让我趴在沙发上他趴在我背上做游戏......”。
4月11日,面对公安人员询问时,孩子陈述了案发时的具体经过,其中包括姥爷要求她摆出的姿势、实施侵害的动作过程。
这不是一个5岁孩子能够凭空编造的。
二、案发经过简述
据家属透露,幼女的妈妈是独生女,姥爷系区人大干部,姥姥系区纪委干部,孩子从小居住姥爷家,偶尔会在奶奶家。
据奶奶回忆,孩子以前断断续续的说过,姥爷和她做游戏,在车里变魔术等,现在回想这些话都与案件相关联系,孩子是从小就遭受姥爷侵害。
2023年4月2日,孩子无法忍受姥爷的摧残,勇敢地向奶奶求救,当晚奶奶告诉了妈妈,妈妈立即控制了孩子。
4月6日妈妈给孩子录制4个半小时的翻供音频。孩子全程用歇斯底里的嘶吼对抗妈妈逼问,始终坚持“决不告诉妈妈”的初衷,没有泄露被害真相。妈妈三次用警察叔叔来抓她恐吓她:快说!”是不是奶奶教的?......”。
4月7日,姥爷将孩子带走并藏匿。孩子爸爸寻找无果。
4月10日,爸爸报警。
4月11日,公安对孩子进行询问,在被控制9天后,孩子仍然能陈述出被害细则应是加倍真实可信。
当天,公安机关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书——(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
三、“立案了,姥爷一天没拘留”
据家属反映,如此恶劣的侵害幼女案,嫌疑人——一位人大干部——却从未进入看守所。
2023年4月12日,姥爷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地点是自家别墅里,其间照样接触孩子——同年7月变更为取保候审,2025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院。
2026年4月以存疑不起诉结案。
4月6日申诉至东营市检察院,市检维持区检的不诉决定,现案件已申诉至山东省检察院。
四、不起诉决定:家属眼中的“偷着干就不违法”
家属称:作案现场只有他和孩子俩人,如果不信孩子的,等于告知坏人偷着侵害幼童不违法,孩子在他手里后果不堪设想。这结果也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导向。
家属表示,本案证据足够达到“类案”的证据采信标准,有孩子对奶奶、对爸爸、对公安三方的陈述的定案重要证据。
有姥爷手机里大量幼童色情网站视频“这特殊癖好”、测谎时心跳狂乱的异常表现、专家出具有“高度作案嫌疑”书面意见、姥爷藏匿孩子的异常表现,都是27条法定的辅助证据范围。
孩子害怕姥爷、做噩梦等是受害后应激反应、反常情绪,是《意见》28条规定法定辅助证据。
家属质疑,如果这些证据全部无视,那么,两高两出台《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的意义是什么?
五、报案的代价非常惨重
家属说:报案不但没救了孩子,导致孩子就被姥爷一家控制软禁,案件久拖不决,孩子父母离婚,抚养权判归母亲。
因母亲心智不熟,始终听从姥爷指令,姥爷怕孩子说出更多游戏,更加严谨的控制孩子,
父亲行使探视权,必须在他一家人监视下进行,不允许孩子和爸爸单独交流,孩子精神明显异常,处境高度危险。
代理律师在意见书写下这份无力:孩子长期处在魔窟中孤立无援,心理创伤持续加剧。
从家属报警立案起,姥爷多次组织亲属对我们实施围殴、辱骂等报复行为,几次打110派出所制造伪证袒护他们,我们感到非常无助、恐慌,已是无法生存的地步。
六、一道“存疑”的题,谁来解?
一个5岁女孩主动向奶奶陈述的“非亲历不可知”的被害细节,为什么不被采信?
一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为什么在实践中未能改变“存疑”的结局?
一份“高度作案嫌疑”的专家意见、一批幼童黄色视频、一项未通过的测谎——这些法定“辅助证据”,为什么没能进入定案的考量?
一个被刑事立案的干部,为什么一天没有被拘留,三年没有受到实质性限制?
一个向5岁女儿录制翻供音频、逼孩子改口的母亲,为什么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一个涉嫌侵害幼童的人,为什么仍然是孩子的“协助抚养人”?
程序走完了,纸面上的“存疑”落在了实处,可那个从5岁长到近8岁的女孩,还在姥爷的“软禁”之下。
家属理解司法的审慎。但当孩子用全部力气说出只有亲历才知道的细节时——审慎不该变成冷漠,存疑不该变成遗忘。
家属呼吁山东省检察院,尽快对本案全面审查,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依法严惩侵害幼童犯罪。
请让孩子脱离危险,她不该再等下去了。
(本文基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撰写,所述内容为其个人陈述,不代表本平台立场。欢迎相关单位或知情人士提供补充信息,以便更全面还原事实。如有不实之处,请联系平台核实处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