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申请入道、希望取得道教教职人员身份的人越来越多。
其中有一类情况,值得道教协会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特别注意:有些人原本就在民间从事算命、看卦、测运势、高价“化解”等业务,后来四处寻找师承,希望经过相应程序取得道教教职人员身份。
人入了道,身份变了,但原来的生意没有变。
甚至因为多了一个正式的宗教身份,过去的生意反而更容易取得信任。
这就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教职人员证书是教务身份凭证,能不能变成民间玄学从业者的信用背书?
邹凌瀚律师认为,道协和场所负责人对这个问题一定要谨慎。
一、人可以入道,但不能只是给原来的生意换一层身份
一个人过去从事算命、看卦,并不意味着当然不能入道。
真正需要关注的是,他取得教职身份以后究竟在做什么。
如果仍然利用教职人员身份对外接单,通过直播、短视频引流,继续开展所谓测运势、高价化解等业务,甚至通过“家里要出事”“孩子有灾”“不化解会有严重后果”等话术制造恐慌、诱导付费,法律风险就已经完全不同。
是否利用教职身份是否持续对外接单是否直播引流收费是否制造恐慌诱导付费
需要重点看什么
一旦引发投诉、报案,具体行为可能进入诈骗等刑事犯罪的审查范围;是否涉及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则要根据具体事实和犯罪构成进一步判断。
而事情到了这个阶段,被追问的往往不只是行为人本人。
教职身份是谁认定的?
备案前有没有审核?
登记在哪个场所?
道协和场所是否知道他长期在做这些事情?
知道以后有没有管理和处置?
邹凌瀚律师长期办理涉宗教、涉迷信类刑事案件,也为全国多家宗教活动场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从风险防控的角度看,很多问题并不是案件发生以后才出现的,而是在人员进入的时候就已经留下了隐患。
所以,道协和场所审核人员,不能只看师承有没有、手续齐不齐,还要适当了解这个人过去做什么、现在做什么,以及取得教职身份以后准备做什么。
教职身份不能成为原有玄学生意的一层“镀金”。
二、还有一条线要守住:供养不能变成“花钱买身份”
第二个风险,是现在已经能够看到苗头的“入道商业化”。
师徒之间正常的宗教供养是一回事;把入道、师承、教职认定做成明码标价的生意,是另外一回事。
邹凌瀚律师曾经看到有博主在直播间公开介绍所谓“入道名额稀缺”,甚至直接谈需要“多少个W的成本”,交钱才能取得师承、获得进一步认定的资格。
这种话说出来,本身就已经很危险。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向完成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颁发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宗教团体不得违规颁发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不得借颁发证书牟利。
这条线一定要分清
正常供养,可以依法依规处理。
“交钱换师承、买资格、拿教职身份”,不能混同为正常供养。
特别是通过直播、短视频公开宣传“名额稀缺”“多少钱可以入道”“多少钱可以取得身份”,已经是在把宗教身份商品化。
师承不是商品,教职身份更不能明码标价。
三、道协和场所负责人,守的其实是入口
现在入道人员越来越多,人员背景也越来越复杂。
对于真正基于信仰,希望进入道门修行的人,应当依法依规正常办理。
但如果有人只是希望借一个正式的宗教身份,为原来的玄学商业活动增加可信度;甚至有人开始把师承、入道、教职认定本身做成生意,道协和场所负责人就不能只负责签字、盖章、走程序。
01 看过去 了解申请人此前长期从事什么业务。
02 看现在 关注当前是否仍在开展高价化解、测运势等商业活动。
03 看以后 了解取得教职身份以后准备从事什么活动。
04 看持续管理 取得身份以后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管理、教育和处置。
入口审核严一点,后面的风险就少一点。
邹凌瀚律师长期从事五大宗教领域法律服务,同时办理涉宗教、涉迷信类刑事案件。站在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两个角度看,人员管理有一个很朴素的道理:
证书发出去只是几张纸,背后背书的却是一个场所、一个道教协会,甚至是整个宗教教职人员身份的公信力。
这个入口,值得守严一点。
人员审核不是简单完成一套手续,而是在决定谁可以进入教职人员身份体系,以及这个身份以后被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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