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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岩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9月4日上午,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干警陈振宁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龙山区福镇路小学校,为六年级的学子送上一堂“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郝秀丽,党支部副书记康艳红全程参与本次普法活动。

本次普法活动聚焦六年级学生身心成长特点,针对该年龄段学生自主意识增强、网络接触增多、即将面临小升初的现实状况,摒弃单向法条灌输,打造“室内专题授课+户外足球场趣味互动+普法资料发放”三段式普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未成年人“成长护身符”融入真实案例与情景体验,让法律知识看得见、听得懂、记得牢、用得上。

室内课堂上,陈振宁结合法院审理的案件,以“法律既是约束行为的红绿灯,也是守护成长的保护伞”为切入点,针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讲解未满16周岁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法律规定,剖析违规骑行带来人身伤害、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聚焦小学生高频网络诈骗,拆解“免费游戏皮肤、充值返利”等陷阱,明确上网三条绝对红线,引导学生守护个人信息与家庭财产安全;针对校外闲散人员勒索、胁迫未成年人作案的现实风险,传授小学生黄金自救四步法:不硬刚反抗、不盲从作案、找准机会脱身、事后必须告知家长老师并报警求助。同时,教育同学们拒绝危险行为,遭遇侵害绝不沉默、主动求助。

室内授课结束后,普法课堂移步户外笼式足球场,把操场变成法治体验场,开展法治快问快答、情景对错大判断趣味互动。“校外陌生人拦路索要文具钱财,我们应该顺从给钱吗?”“被胁迫去拽车门偷拿车内财物,小孩参与没事吗?”一个个贴近大家生活的问题抛出。同学们踊跃举手、齐声应答,在抢答与情景判断中复盘课堂所学,厘清行为边界,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互动环节结束后,陈振宁向在场每一位同学发放法治宣传单,把普法知识带回家,实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辐射效果。郝秀丽表示,六年级是学生价值观塑造的关键过渡期,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把司法实践中的鲜活案例送进校园,有效补齐了校园法治教育实践短板,学校将持续深化校法共建,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参与活动的学生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和平时上课不一样,真实案例、趣味问答让自己懂得哪些行为不能做,遇到危险该如何保护自己。

下一步,龙山区法院将持续做实做细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精准对接不同学段学生法治需求,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司法力量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护航青少年平安健康向阳成长。

初审:刘岩

复审:付新宇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