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章《女儿追星全家低保没了引热议,贫困生能不能追星?》上了热搜。

文中且有灵魂之问:“如何让困难家庭的孩子同样拥有拥抱精神世界的机会”。

所评之事即,江西赣州一个享受低保的贫困户家庭,

正读中专的女儿坚持到香港去听一个明星的演唱会。

当地对口帮扶工作人员和家人曾反复劝阻,

并告知出境高消费可能触发低保动态复核。

香港追星返程后,赣州市及下属县市区民政部门通过其出境记录启动复核程序,

引发“该不该取消低保”“贫困生能不能追星”的网络热议。

稍加思索不难发现,“贫困生能不能追星?”并不是真问题。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贫困生和非贫困生一样,

都有追星的权利、都有拥有拥抱精神世界的机会。

追革命先烈之星,追民族英雄之星,追国家功臣之星,追科学家之星,

追科技创新发明创造之星,无一不可,而且值得大大赞赏。

即使追影视演员、歌唱演员之星,同样未尝不可。

但是,追星的方式有多种多样,都可以达到一定的效果,

譬如,通过电视、网络,听他她的歌声、观赏他她们的面容身影,

阅读他她们的传记,了解他她们的奋斗历程和成功路径甚至特殊爱好。

然而,作为享受政府特殊照顾的贫困家庭的成员之一,

跋涉数百数千里、花费数百数千元,一定要出境,到现场去追星,

显然是不适宜的。

这样的追星方式,无疑算作高消费的方式。

有经济能力进行高消费的家庭,是否该享受贫困家庭的特殊待遇,

实在经不起推敲。

即使如传言,该中专生是用自己打零工的钱去进行了高消费,

即使追星人亮出这次高消费的清单和打零工收入的清单进行证明,

也无法让人信服去境外追星高消费的合理性。

一个中专生,理应懂得家庭责任,理应懂得该为父母分担生活压力。

理应懂得什么叫低保。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

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

按月发放现金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制度。

事情的另一面,中专生女儿高消费追星,

该不该由此取消其所在家庭的低保待遇?需要十分慎重。

因为家人是极力劝阻女儿到香港去的。

但女儿坚决要去,家人也会担心坚决阻止会发生意外而得不偿失。

也就是说,既然家人极力劝阻了,也就尽到责任了。

责任都在这个中专生女儿身上。家人的连带责任不宜追究。

我的看法是,家庭低保可以保留,

高消费的女儿应当受到教育、引导甚至责罚。

网友们对这个女儿正常的批评教育,不能归入网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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