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依据招股书公开资料做个人探讨,不做任何违法定性结论。
一、周晓萍公开学历与个人履历
根据星宇股份A股招股书公示资料,周晓萍1961年3月出生。
学历:1990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后续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大学毕业回到江苏武进卫生学校任职,1993至1997年间,历任教师、教务处处长、副校长;同时兼任校办星宇车灯厂厂长,一边担任学校管理干部,一边管理这家集体工厂。
1996年,正式承包经营这家校办车灯厂;1997年改制之后辞去公职,全身心经营企业。
二、改制交易真实价格与特殊受让主体
很多人会疑惑:明明厂长、实际经营者是周晓萍,为什么1997年签转让协议的却是她父亲周八斤,而不是周晓萍本人。
原校办车灯工厂
校办车灯厂第三方评估账面净资产110.59万元,剔除职工安置等扣减项之后,校方集体对应的净资产约49.86万元,地方转制领导小组核准转让价50万元。
款项分两期支付:1997年底先付31万元,剩余19万元拖延至1999年才支付给武进卫校。
1998年,周晓萍出资20万元,从父亲周八斤手中买下40%企业权益,企业逐步落到周氏家族掌控之下。
三、父女二人同在武进卫校任职
招股说明书没有完整披露周八斤在校内全部职务,公开媒体资料显示,周八斤原为武进卫校校内干部,属于事业单位体系人员,参与过校办车灯厂前期筹建工作。
也就是说,改制发生的时候,父女两人同属武进卫校体系内人员。女儿周晓萍是副校长兼厂长,父亲周八斤是校内干部。
从交易关系看,出售资产的是武进卫校,受让方是本校干部周八斤,而工厂实际经营管理者,正是他的女儿周晓萍。
四、为什么女儿不能直接买,父亲却可以出面受让
这是整件事最让人觉得"道理上说不通"的地方,必须讲清楚。
九十年代的纪律条文明确:在职领导干部本人,严禁直接出资购买自己主管管辖的集体企业资产。周晓萍是卫校副校长,同时兼任这家校办厂厂长,属于直接主管该集体资产的领导,所以她本人不能签字当买方,这条禁令卡的是"领导本人"。
她父亲周八斤虽然也是卫校干部,但不属于这家工厂的主管领导,报名时以普通自然人身份参与改制受让,地方审批层面就认定报名资格合格。
五、关键疑问:难道没有规定领导直系亲属也不能买吗
很多人会追问:既然禁止领导本人购买分管资产,那难道就没有规定,领导的父亲、子女等直系亲属,也不能出面来买本单位的资产吗?
客观来说,九十年代仅有约束领导本人不能直接经商、收购管辖资产的纪律。针对"领导直系亲属受让本单位集体资产"的完整回避细则、利益冲突审查规则,是后续多年才逐步建立完善的制度。
具体时间线:2000年之后,国企改制、事业单位改制的亲属回避规定才逐步细化;事业单位系统完整的回避规定,更是2020年才正式出台。1997年地方改制实操层面,没有现成条文,直接把这种亲属代持式受让判定为违规。
地方审批部门只审查:报名人是不是自然人、有没有交钱、评估报告和批复文件齐不齐。不会穿透深究:这个报名人,就是本单位分管该资产领导的父亲;也不会去核查背后实际控制权最终会落到谁手里。
放到今天的制度环境下,这种操作是明确要回避、不允许的。但不能拿现在完备的纪律,直接去定性九十年代地方改制事件。
六、大众心中的疑问:是否存在不公、违规转让嫌疑
从普通旁观者视角看,容易产生质疑:实际操盘承包、管理工厂的是周晓萍,只是换父亲名义出面拿下集体资产,相当于绕开身份限制完成私有化,存在明显的利益关联。
站在当年审批与上市中介的角度:报名竞购人是周八斤个人,具备参与改制的报名资格;全套评估、定价、批复、付款凭证完整,所以IPO律师会计师认定,改制纸面程序符合当时地方政策,股权变动合法有效。
但中介核查,只审核纸面手续齐不齐,并不深度复盘承包期全部业务细节。
大众的疑点绕不开两点:
第一,承包期和设立体外星怡零部件公司几乎同步,集体厂订单、业务有没有向体外家族公司导流;
第二,"在职管理者亲属受让集体资产"这种变通操作,在今天视角看存在利益冲突,但九十年代地方集体改制,相关监管细则并不完善。
关键点:承包阶段完整业务流水、原始评估底稿,没有对外完整公开,外界只能看到最终交易结果,看不到中间全部过程。
七、股权演变:从改制到上市,资产如何全部归集家族
很多人会问,上市之前是不是全部股份都归周八斤一个人持有,实际并非如此,股权经历过好几轮变化。
1997年刚完成改制时,老校办厂100%权益归周八斤。仅仅一年后的1998年,周八斤就向女儿周晓萍转让40%权益,形成周八斤60%、周晓萍40%的家族持股格局。
2000年,父女二人新设常州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把老校办厂和体外的星怡零部件公司资产,一并打包注入这家新公司,完成资产整合,两家老公司后续注销。
这中间曾经引入过少量外部小股东,包含个别员工与外部投资人,不过持股比例很小。后续公司陆续出资,把这些外部股权全部回购清理。
到A股上市申报之前,所有外部小股东已经全部退出。股权集中在周八斤、周晓萍父女以及家族持股平台手中,不存在当年卫校集体股份,也没有改制时期留下来的职工股东,企业完全由周氏家族掌控。
2011年公司在上交所A股上市。2025年周八斤去世,通过遗产分割,他手里直接持有的股份、持股平台的股权,分别给到周晓萍和其母亲孙娥小。
八、现如今完整股权格局
截至最新公开财报:
周晓萍直接持有42%股份;通过自己100%控股的星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19%;母亲孙娥小直接持股6.11%。
母女两人加持股平台,合计控制54.3%表决权,属于绝对控股,公司重大事项,周家拥有决定性话语权。周晓萍儿子周宇恒已经进入管理层,担任董事会副主席,家族接班框架已经成型。
剩余45.7%股份,分为三大类持有者
第一,北向外资约8.8%,这是境外各路资金通过沪股通买入的总和,包含海外公募、外资资管,属于二级市场买进,不是原始老股东。
第二,国内机构资金,合计占比十几个点,包含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境外主权基金,大多是上市之后在股票市场买入,没有早期创业阶段的原始老股东。
第三,海量普通散户,占比接近20%,除去前十大股东以后,剩下筹码分散在两万多普通股民手里,每户持股不多,十分分散。
另外公司还有一小部分回购股份约0.86%,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未来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者注销,不属于任何外部股东。
整体来看,除去周氏家族,全部股份都是上市之后二级市场流通买来,不存在当年校办厂时期留下来的原始外部老股东。
九、纸面合规不等于全部疑问都得到解答
批文、票据齐全,只代表这套流程符合九十年代当地改制政策,不等于能够消除公众全部的合理怀疑。
公有平台培育出来的产业,通过亲属受让的路径转为家族产业,中间过程透明度不足,自然引来长久讨论。
至于是否真正构成不公、违规转让,仅凭招股书公开材料无法下定论,需要查阅全套原始人事、业务档案,才能够做出法律层面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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