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的医保飞检,新增三个重点领域:精神医学、口腔、内分泌。过去很少被点名的科室列入了年度重点。
这个变化看似不起眼,却让不少医院的物理治疗室第一次感到压力。多年来习以为常的收费方式,如今要被逐项对照注册证和收费目录重新核查。
在已经曝光的案例里,经颅磁刺激仪(TMS)是被处罚最集中的一类设备。西部某省会城市一家精神卫生中心,就因TMS相关的违规收费一项,被处罚金额合计接近1000万元。
全国范围内,此类被罚情形已有大小十余起。中部某地级市的一家精神专科医院,因医保问题被查处,进而牵出其背后的腐败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查处。
这些案例背后,暴露出的一个共性问题是,设备的注册证适应症、临床实际用途和医保收费项目三者对不上。这种“证用不符”,无论出于疏忽还是有意,在TMS行业里都已长期存在。
而理解它为什么会发生、又为什么在今年集中爆发,需要从这轮飞检的力度和范围说起。
飞检风暴:
一个“边缘”领域被推到台前
7月9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6年上半年例行新闻发布会。1至6月,全国医保系统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28万家,追罚医保基金163.5亿元,处理违法违规人员13万人,曝光典型案例1.6万件。
国家“飞检”的触角同样在延伸: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检查了227个地市的2926家定点医药机构,查处涉嫌违法违规金额11.6亿元。
2026年的飞行检查,在既往重点领域基础上新增了精神医学。过去在监管视野中相对不起眼的物理治疗项目,一夜之间被推到了台前。
从已公开的案例看,物理治疗设备的违规大致分为五类:超范围使用设备、串换诊疗项目、虚构或过度诊疗、重复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
后四类相对容易识别,真正难缠的是“超范围使用设备”,它牵涉设备注册证、收费目录、临床实际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最隐蔽,也最难整改。
先看一个串换的案例。
东部沿海某区一家中医医院被飞检组查出,实际开展的是中频脉冲电治疗,收费却串换成了“中医定向透药疗法”,加之同一部位开展多项中医治疗、过度诊疗等问题,违规费用合计40.3万余元,被处以1.5倍罚款60.5万余元。
串换的本质,是把医保目录外的项目或低价项目,通过改个名目纳入结算。放到物理治疗上,就是设备实际输出的物理因子,必须和收费项目的名称严格对应。做的是磁刺激,就不能按电刺激收费;做的是康复训练,就不能按中医治疗结算。
另一类型案例,因为原因复杂,处罚金额大、涉及的医院较多,也更能说明问题。上文提到的TMS设备因适应症问题1000万就是其中一例,这一情况在其他省份也有出现。
这背后的违规链条并不复杂:机构采购的TMS设备,注册证载明的适应症为缺血性脑血管病、脑损伤性疾病、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等康复类疾病,或仅可用于精神科评估;但在实际使用中,它却被用来治疗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精神科疾病,并产生了医保收费。
问题就出在三个环节对不上:设备的“证”、临床的“用”、收费的“名”,三者不一致。
从器械监管角度,超出注册证适用范围使用本身就违规;而从医保监管角度,收费项目所依赖的设备一旦超出限定范围,即构成超范围支付。
学界对此早有警示。《中国全科医学》曾刊文讨论经颅磁刺激治疗精神障碍的法律问题,指出TMS技术在超说明书应用层面仍存在现实风险,应严格禁止器械超范围使用,避免患者神经活动因技术滥用而受到伤害;同时认为,生产商理应依据法规明确产品适用范围,标注禁忌证与注意事项,并对使用医师开展规范培训。
“证用不符”,为何长期存在
要理解这类处罚为何集中在TMS身上,得回到这个行业本身。
长期以来,国内的TMS产品只有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无法合规开展精神疾病的临床治疗;而精神科对抑郁症等疾病的物理治疗需求又持续旺盛。
供需之间的这道缝,造就了“证用不符”的普遍现象,设备在康复治疗或精神诊断的名义下进院,却在精神科的诊室里被日常用于精神疾病治疗。
转折发生在2025年5月。国内首张精神领域的TMS三类注册证获批,适应症明确为抑郁症治疗,行业第一次有了合规化的路径参照。
这张证的意义不只在于多了一款合规设备,更在于它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分水岭,此前的“灰色地带”,从此有了对错分明的标尺。
而超适应症使用之所以长期存在,往往不是某一个科室的疏漏,而是多重因素叠加下的结构性问题。
其一,是早期分类模糊、认知滞后。
在物理治疗设备快速扩张的那几年,医保、临床、设备管理三方对“器械注册适应症”与“临床拓展应用”的边界理解并不统一。
一些医师把循证研究证据等同于获批适应症,默认可以开展收费治疗;医院内控流程中,又很少把设备说明书的适应症纳入医保收费的前置审核。久而久之,超范围应用竟成了习惯。
其二,是需求旺盛,而合规供给一度跟不上。
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障碍患者对非药物治疗的需求持续增长,但在具备精神科适应症的合规设备拿到注册“入场券”之前,一些机构在“患者需要治疗”与“设备适应症不符”之间选择了前者,隐患也就此埋下。
其三,是收费与注册本就分属两套体系。
医疗服务收费编码目录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两条独立的管理线,同一个理疗收费项目可对应多款设备,而这些设备各自获批的适用范围差异很大。
这种分离极易带来一个误判——只要能开出收费项目,设备就能用于相应疾病。但在医保的核查逻辑里,设备的实际用途必须与注册说明书一致,二者不能割裂。
让“证用相符”成为硬约束
飞检常态化之后,路径其实已经清晰,原本处于模糊地带的违规行为,如今被置于阳光之下,成为监管的明确重点。
对医疗机构而言,关键是尽快建立“证用相符”的内控机制,把设备准入、收费对照、科室培训三个环节环环相扣,注册证适用范围、临床实际应用、医保收费项目三者一致,方可使用和收费。
比如,采购设备时多问一句“这张证覆盖不覆盖我要治的病”,往往比事后整改省力得多。
对设备厂商而言,责任同样清晰。销售与宣传都应严格限定在注册证批准的范围内,拓展适应症要靠推进临床研究、完成注册升级来实现,而非以任何方式鼓励或暗示超范围使用。
一些地方已经在往这个方向走。
江西对TMS等神经调控设备的说明书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必须载明二类证磁刺激和电刺激“不得用于精神、心理疾病患者的功能评定和治疗”或类似表述。
这类要求,正在从个别省份走向更多地区。
归根结底,飞检的目的,是推动医疗服务回到合理、合规、合法的轨道上。对经颅磁这类物理治疗设备来说,能买,不代表能用;能用,不代表就能报。
在医保基金监管全面从严的当下,医疗机构与设备厂商唯有共同守住“证用相符”这条底线,技术与产业才谈得上可持续、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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