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萨诸塞州一位叫林赛·克兰西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三个孩子,一个5岁、一个3岁,最小的仅8个月大。她本人也承认,是自己用绳子勒死了孩子们。
因此,这起案件真正争议的重点,并不是“孩子是不是她杀的”,而是她当时的精神状态是否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精神错乱,从而影响她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这的确也是一个严肃的医学和法律问题,产后抑郁、产后精神病绝不能被轻视。精神疾病确实可能严重影响一个人的判断能力,法律也必须认真考虑这一点。
但问题恰恰在这里:承认精神疾病可能影响行为能力,不等于承认精神疾病可以自动消灭责任。
这两件事,在今天的一些公共讨论中却越来越容易被混为一谈。
当“解释”开始变成“免责”
这起案件的陪审团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流审。据报道,仅一位陪审员坚持没有同意以“缺乏刑事责任能力”为由判她无罪,而另外11名则荒唐地认为其无罪。
而庭外居然有相当一部分极左的女性在声援这位母亲,也因此围绕这起案件出现了一种非常典型的左翼叙事:讨论迅速从三个孩子的死亡,转向母亲的心理创伤、医疗体系的失误以及社会对女性的支持是否足够。
这些问题当然可以调查。医院有没有失误,可以查。医生有没有误诊,可以查。药物是否产生影响,可以查。产后心理健康体系有没有漏洞,也完全可以讨论。
但一个危险的逻辑是:当所有外部因素都被搬出来以后,最后留下的似乎只有一句——“她也是受害者。”
问题是,如果一个社会越来越习惯于这样解释严重犯罪,那么“责任”究竟还剩下多少?
左派政治最让人警惕的一点,恰恰就是这种不断扩张的“受害者叙事”。在她们的叙事里,犯错的人有童年创伤,所以应该理解;犯罪的人生活环境不好,所以应该理解;吸毒的人是社会边缘人,所以应该理解;违法移民是贫困的受害者,所以应该理解。
至于真正受到伤害的人,却往往被放到了叙事的最后,因为受害者多数无法发声。一个死去的孩子不会上电视、不会接受采访、不会在社交媒体发帖、不会告诉记者自己有多么痛苦,最关键的是,不会成为某种政治运动可以利用的“身份”。
所以,三个已经失去生命的孩子,很容易在一场关于母亲精神状态、医疗体系和社会环境的讨论中,逐渐从中心消失。
这才是最令人寒心的地方。
左派最荒谬的地方,是把责任拆得越来越碎
近年来,西方左翼话语里有一种非常典型的模式:个人行为出了问题,就不断向外寻找原因。
家庭的问题,是社会造成的。犯罪的问题,是贫困造成的。暴力的问题,是环境造成的。失败的问题,是制度造成的。
最后,个人似乎永远只是环境的产物。这种思维听起来很“进步”,实际上却可能产生一个非常危险的后果:人越来越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当然,现实从来不是这么简单。人会受到疾病影响,会受到家庭影响,也会受到社会环境影响。但如果所有这些因素最终都被用来削弱个人责任,那么法律就会从“判断行为”慢慢变成“寻找理由”。
这不是同情,这是把同情变成一种政治工具。更荒谬的是,这种同情往往并不是平等的。对犯罪者,要求社会理解他的处境。对受害者,却要求他们接受现实。对违法者,强调他的创伤。对守法者,却要求他们继续忍耐。对加害者,讨论“为什么会这样”。对受害者,却很少追问“他们怎么办”。
这不是司法意义上的公平,这是叙事上的失衡。
精神疾病值得同情,但孩子的生命同样不能被抹掉
有人可能会说:难道精神疾病患者就不值得同情吗?
是的,真正成熟的社会,不应该把精神疾病患者当成怪物。但同样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因为一个人患有精神疾病,就默认她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被重新解释。
医学诊断不是道德判决,心理创伤也不是犯罪许可证。一个人为什么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是可以研究的;一个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则必须依据法律标准判断。
这两件事必须分开。否则,司法最终会陷入一个荒唐循环:先告诉公众这个人是病人;然后因为她是病人,所以她无法完全负责;最后因为她无法完全负责,所以她甚至不再需要面对行为的后果。
如果这种逻辑不断扩张,法律还剩下什么?
三个孩子已经死去。无论最终法院如何处理这位的刑事责任问题,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他们不是一个抽象的“案件背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三个孩子,他们本来应该继续上学、长大、交朋友、过生日,经历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
他们失去了这一切,也没有机会为自己辩护。
真正应该警惕的,不是医学,而是“政治化的同情”
所以,这起案件真正值得讨论的,并不是要不要重视产后精神疾病。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另一件事:当医学被拿来替代道德判断,当社会环境被拿来替代个人责任,当“理解加害者”逐渐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时,我们是不是正在失去最基本的是非判断?
这也是为什么有人会对这起案件产生强烈的不适,不是因为他们反对治疗精神疾病,也不是因为他们认为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应该被惩罚,而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接受这样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观念:只要把一个人的处境解释得足够充分,他的行为就仿佛不再需要解释。
这条路走下去,最终受到伤害的恰恰是普通人。因为法律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保护那些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尤其是孩子。
那名坚持有罪的陪审员,至少提醒了我们一件事
这起案件最终流审,只因为有一位陪审员坚持有罪的判罚。这里补充一句:英美法律制度下,必须要12名陪审员全部认定有罪才行。
得益于他的坚持,提醒了公众:在一片要求你同情、理解、宽容的声音中,仍然有人愿意问一句——那么受害者呢?
这是法律社会必须保留的一根底线。因为如果每一次严重犯罪都先变成一场关于加害者创伤的讨论,那么久而久之,我们就会忘记法律最基本的目的是什么。
不是让所有人感觉良好,不是让公众显得更“进步”,更不是比赛谁能够表现出更多同情心。法律首先要做的,是面对事实,厘清责任,保护受害者。
同情可以有,治疗必须有,对医疗体系的反思也可以有,但这些都不能让三个孩子的死亡变成一条注脚。
如果一个社会连这一点都开始动摇,那么真正敲响警钟的,就不只是这一个杀孩子案,而是整个社会判断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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