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百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百安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百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百安利用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企管部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百安出生于1964年12月。据中国建筑2013年年报,李百安1999年4月起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2001年11月起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管部副总经理,2003年2月起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管部总经理,2006年2月起任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7年12月起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年10月起兼任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起兼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
2019年12月,中国建筑公告,公司副总裁李百安因工作调动离任。招商局官网显示,2020年,李百安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百安 来源:招商局太平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5年11月16日消息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百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 | 中新经纬综合自央视新闻、此前报道
微信编辑 | 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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