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
9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执法稽查局局长王火旺介绍,近日总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面启动放心消费主体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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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王火旺。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据介绍,本次印发的《通知》共六章,包括工作目标、培育对象、培育内容、培育方式、培育机制、培育品牌,明确了放心消费主体培育的内涵、定位和工作体系。还同步制定了放心消费单元和集聚区培育指引,为参与培育的各方主体提供具体操作指南。
《通知》明确,到2030年全国放心消费集聚区达5000个以上、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单元广泛覆盖,“放心消费在中国”品牌基本形成,消费者获得感明显增强。
王火旺介绍,本次培育工作具有以下三方面主要特点。
一是激发经营者内生动力,实现从“要我变好”到“我要变好”。坚持政府引导、经营主体唱主角,通过政策宣讲、标杆示范,让广大经营者看清:放心消费承诺不是负担,而是含金量十足的市场名片,既是社会责任,更是提升竞争力的“加分项”。
二是发挥标杆示范效应,以“小单元”构筑消费“大生态”。实践证明,做强放心消费商店、餐饮店、直播间等基础单元,做优商圈、街区、景区等集聚区,能够把消费环境改善落到市井烟火,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以标杆“点亮一片”,带动全行业诚信合规,营造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格局。
三是创新监管治理模式,从“事后纠偏”转向“事前固本”。面对消费纠纷持续高位运行的现实,告别“重处置、轻预防”老路,统筹食品、质量、价格、计量、信用、消保等多条线监管资源,推动监管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从个案化解向系统治理升级,实现矛盾源头减量,提升监管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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