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鞍花园2号楼因开发商倒闭无物业,早年加装电梯时,全体业主委托801单元林先生牵头,电梯建成后由其日常管理。
现电梯停摆两个月,高层住户出行困难,需原电梯产权人801林先生提交资料备案维修。
林先生表示,当年3楼业主刘先生签字同意装梯却未缴费。林先生为推进工程先行垫付,此后多次协调,对方仍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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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明确,6万元是林先生个人垫付的款项,属于他与301、302业主之间的债务,和其他业主没有关系,不能以此限制全部业主使用公共设施。同时,301、302单元业主已签字同意加装电梯,即便当初约定电梯建好后再考虑缴费,也不能以此无限期拒付分摊费用。
林先生称,打算通过诉讼来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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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表示,电梯是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维保方要求停用,恢复运行前,需用梯业主共同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有业主表示,此前林先生曾提出条件,要求全体业主帮他向301、302室的同一业主刘先生追讨6万元加装电梯垫付款,他才愿意配合,该要求遭到大家反对,也因此导致部分业主迟迟不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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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会议纪要)
经记者沟通核实,林先生表示,他于7月16日发布的通知中并未涉及上述附加条款,双方误会就此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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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使用电梯业主已全部完成承诺书签署。电梯维保工作也已完成,预计近期即可恢复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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