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8日)上午,4位公众代表受邀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上海市促进和规范商事调解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是上海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也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是政府开门决策、广纳建言,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的重要做法。这一做法在上海已连续坚持了8年。
会议一开始,主持会议的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忠明与公众代表一一握手,表示欢迎。审议中,4名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和实践,发表了意见建议。
“商事调解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若干规定》发布实施,标志着上海在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优选地,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一步。”同济大学法学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赵蕾表示,期待以《若干规定》实施为契机,让高水平商事调解有力支撑上海跃升为服务全球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新高地。
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理事兼主任汪怡群表示,全国商事调解组织近年来快速扩容,但各调解组织服务能力、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企业对商事调解还存在“不知道、不相信、不愿意”的现实问题。她建议,有关部门应严把商事调解组织资质关口、强化动态监管,加大“调解优先”理念宣传推广,培育引领国际的争议解决新模式。
“商事调解在降低解纷成本、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优势突出,企业已经广泛运用多元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许海峰结合实践,提出“加强商事调解组织监管,分行业、分专业搭建商事调解人才库,打通调解与诉讼、仲裁的制度接口,健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仲裁转化等衔接机制,提升调解协议执行力”等具体建议。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邓哲建议,可以探索搭建“上海商事调解最佳实践”发布机制,建立多维度调解质量评价指标,定期发布行业发展报告,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的上海商事调解品牌,推动上海商事调解从制度实施走向制度引领。
市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并进行了回应。朱忠明向列席代表表示感谢,并表示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公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把来自一线的真知灼见转化为优化政策、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朱忠明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优化参与方式上再发力,始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以高质量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决策提质增效。要以《若干规定》20条措施为抓手,坚持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推动商事调解行业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议题审议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厅向公众代表送上感谢信,感谢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本文图片 张春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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