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不让新能源汽车进出,即使是自家车位也不行?

近日,福建南平一小区发布“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的通知,引发广泛关注。

业主张先生称,自己花钱购买了小区车位用于停放新能源汽车,但小区却发布通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车库。

“我在当年就购置了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20年使用权,现在还没到期。”张先生说,2024年9月,他购入新能源汽车,此后便正常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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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截自封面新闻。

根据8月29日小区业委会发给小区飞扬物业的《通知》,“为保障本小区业主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全体业主表决,《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及禁止在地库安装充电桩的决定》已获通过(参与表决659户,同意615户)。”

《通知》明确写道,要求物业在车库入口设置禁行标识,做好车辆引导管理;禁止电动汽车驶入地下车库;禁止在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及充电设施;并在收到通知10日内,将车库现有新能源汽车移出。

事发后,张先生找到小区物业方了解不能停放的原因,物业回复称“怕爆炸”。

他又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了该情况,得到的回复是“如存有异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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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截自封面新闻。

“当初购买车位使用权的协议中,也没有约定车位禁止停放新能源汽车。”张先生认为,即便出于安全考量,也不能直接剥夺自己花钱取得的车位使用权。

对此,飞扬物业应姓负责人告诉封面新闻,小区地下车库目前确实系执行业委会的相关决定,限制新能源汽车进出地库。

“业委会有过一个决议,决定完以后也上门让业主签字。我们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权限制定或者更改规则,只能按业委会的决定走。”应姓负责人坦言,限制业主的新能源汽车出入小区车库的做法确实不合适,但业委会基于小区安全作出的“禁止令”,物业仅能执行。

应姓负责人说,该举措出台的初衷是“消防安全风险”,“我们小区属于老小区,很多消防设施达不到标准。新小区都出现过事故,老旧小区配套不完善,风险更大。”但升级车库消防设施、重新合理规划车位适应新能源汽车又需要大量资金,资金来源是现实难题。

“升级要钱,这个钱从哪里来。我们也知道这个办法可能不是很好,但没办法。”应姓负责人表示,接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后,当地住建部门物业中心也向他们了解了相关情况,“在明确处置意见下来之前,我们维持现状,先按业委会作出的决定执行。”

天眼查显示,“飞扬物业”在南平市的主体公司为南平市飞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朱从生,其持股比例高到百分之九十。

上述公司在2025年收到一项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事由为: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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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及物业是否有权限制业主的新能源汽车出入?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以防范消防安全风险为由全面禁止新能源汽车出入的行为,属于过度限制。

“新能源汽车是经国家检验合格的合法产品,业主有权在自有车位上停放。”付建表示,该小区业委会作出的“禁止新能源汽车出入地下车库”决议,属于“一刀切”规定,剥夺了新能源汽车车主使用人防停车位的权利,侵犯了业主的停车使用权。

在付建看来,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业委会该《禁止新能源汽车进入地下车库》的决定无效,要求物业升级地下车库消防设施或者合理划分新能源汽车停车区域,保障正常使用人防车位停放车辆。

这并非新能源车第一次被禁止进入地库。

2024年9月,据多家媒体报道,杭州、宁波等地的新能源车车主在驶入一些酒店、建筑大厦的地下车库时,遭遇“劝退”或“拦截”,而燃油车就可以正常通行。

2025年12月,据新京报报道,山西省大同市东方罗马城小区多名业主反映,物业于12月23日张贴通知,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库。

然而,新能源汽车如今已经十分普及,国家也在大力推进新能源车产业发展。小区物业“一刀切”禁止新能源汽车驶入停放地下车库的做法,如果没有合同依据,单方发布禁令,是不合理的,超越了自身权限,甚至是违法的。

那么,如何兼顾保障消防安全与尊重业主权利?

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时福茂告诉光明日报,实践中,物业应依法依约履行责任义务,比较合理的做法是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提升来降低风险。比如,由于地下车库属于封闭空间,物业如认为发生起火难以迅速消除危险,应通过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同时,物业应当尊重业主权利,对于涉及限制业主权利事项,应进行充分论证讨论,避免“一刀切”做法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综合自封面新闻、新京报、光明日报、央广网

■编辑:越玥、张阿嫱,刘梓涵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