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傍海小区一空置房的房屋代管人农先生向我们栏目反映,他承租了这套房还没有入住,门锁就被物业给撬了,存放在屋内的工具也不见了。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一起来看。
记者 李笑:今天我们收到了傍海小区住户农先生的投诉,他说他租住的房子被物业撬了门,而且存放在屋里的工具也都丢失了,想修漏水又被断了电,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现在一起去现场看看。
记者来到海口傍海小区,在该空置房屋看到,防盗门网纱被外力抠破,锁芯损坏。房屋代管人农先生告诉记者,他本就是该小区的老业主,与该空置房的房东是多年好友。房东十几年前搬离海南后,一直委托他照看房屋。房屋被破门后,他放在屋内的锤子、扳手等装修工具也丢失了。
当事人 农先生:锁芯坏了,但是门主体没坏,就是有一点这个坏了,这个防盗门网纱被外力抠破。因为我刚来就发现这个门怎么开了,我就马上找到物业的保洁的,保洁说是物业来撬的,然后他把这垃圾,全部拖到了里面这个房间里面。本来门口这个倒下来这个窗,拖到房间里面,他没动什么,我房子丢失了一些工具,装修工具,锤子还有扳手(丢失)。
农先生说,今年5月,他与房东达成口头协议,计划租住这里,并提前将装修工具搬进来。不过,正式租赁合同是8月12号才补签的。
当事人 农先生:我在五六月份已经都谈好了,只是我拿到合同写的是八月十二号,但是在微信里面,那个房东已经叫我可以进来装修了,已经签了(合同),他们这从江苏寄过来也要迟一点时间,要几天嘛。
准备装修时,农先生发现,该房屋被破门了。对此,8月11号,物业在小区张贴了公告,称该房长期空置、无人打理。2024年9月台风“摩羯”来袭时,该户北侧阳台玻璃门窗全部被台风损毁,至今无人修补。每逢刮风降雨,雨水从阳台损毁处灌入室内,渗入电梯设备及楼下两户,已造成电梯频繁故障、无法运行,两户业主家中天花板墙面涂料严重脱落、室内渗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公告呼吁知情业主或住户通知该房业主在7个工作日内到物业协商维修及赔付事宜。但公告未提及破门进入一事。
当事人 农先生:他是说因为找不到业主,有水渗到楼下等等原因,他在上面也写了,确实有流水渗的这个要承认。有水渗到那就只能去先破门,就是物业在没有公示的时候(提前)撬门进来。你作为一个法律的物业管理人,你都不懂这个问题,是不是?如果他公示以后再找不到人,我也不知道,那可以。
农先生承认该房屋阳台漏水影响楼下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他认为,物业在未提前公示、也未联系到他的情况下破门,程序上存在问题。随后,记者跟随农先生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称,破门入户实属无奈之举。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这个房一直我们都没有联系上,因为他给我们原来的信息,他原来给我们的留的电话,都现在已经没有打不通了。零八年到现在他没有人来交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人来跟我们联系过,也没有人来入住过,所以他的联系方式也没办法找到。那现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但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啊。
物业工作人员称,台风过后,该栋8楼两户业主反映雨水从9楼空置房屋阳台倒灌,积水从配电箱旁流出,存在短路和触电风险。对于农先生提出的没有提前公示的质疑,物业表述,他们已向社区、街道、小区物管会报告,并联系片警之后才请开锁人员开锁。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我们也联系不上业主,那我们只能给社区,给街道,这边汇报一下这个情况。当时呢,我们也有给社区街道,还有我们小区的一个物管会,我们给小区物管会也汇报过。那他们说那你只能请几个开锁人先把锁开开,看看上面究竟是什么情况。同时呢我们当时要准备开锁之前呢,我们也给我们那个片警,又在休息那天,他就没有来。但是下面的情况很紧急,楼下的一直一直在这里,然后呢我们没办法,请了一个开锁的过来了,就把锁给开开了。
物业称,整个过程有录像并同步向社区网格员备案。物业认为,这一系列操作符合紧急避险的处置流程,并非擅自行动。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怕引起安全隐患,我们要消除这种隐患。他开锁的时候我们也有现场的一个拍照,进去的时候我们都有拍照。结果把锁开开,里面是空空如也,但是地下全部都是水,房子是空房,并且那个阳台那个玻璃也被台风那里的台风全部刮倒了。他的水就到了客厅,到了客厅就到了房间,然后楼下肯定是遭殃了嘛。
对于农先生反映的装修工具丢失问题,物业工作人员未作正面回应。
房屋断电引出租户资质争议
街道协调:先行送电修复漏水
房门被破门的风波还未平息,农先生又遇到了新的难题。他想自费修复漏水的窗户,却发现屋里没电了,而这电就是物业断的。物业为什么要断掉该房屋的电?我们继续来看。
农先生称,他原计划自费修复破损窗户,但发现室内电源开关被关,无法接电施工;他认为自己既已承租,有权要求恢复供电。
当事人 农先生:我在来之前这里是这里有电的,后来他是总开关打掉我就接不了。我求助一个是他要给我开通电,我好装窗,防止这房子继续再泡水,严重的会渗水到下面。
针对断电一事,物业工作人员称,是基于安全评估。他们7月10号第一次进入该空置房屋时,发现室内地板有大量积水,电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才切断了该户的电源,并非针对个人。至于农先生提出的“恢复供电以便装修”的诉求,物业表示,农先生需先证明其获得真实房主委托或租赁关系,并由房主对接相关历史问题后,再协商送电事宜。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你首先确认这个房子,确确实实真实的房主委托给你的,去租的,你真实的代理的,那我们再来协商这个问题。你让房主来,就把这些历史性遗留的问题同时也要解决,不能说你现在你帮我协助我来送电,我来装修,你首先确认你这房子是不是真实的业主在委托的,这是首要;第二,你真实的房主,你要来跟我们也来对接一下。
由于现场协商未果,物业拒绝恢复供电,农先生随即将情况反映至辖区街道和社区。街道、社区、综治中心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组织调解。记者在现场看到,农先生提供的租房合同中,出租方明确为“海口金桥物资公司”,房产证复印件也证实该房屋确属这家企业所有。然而,租房合同甲方签字处仅有一名张姓男子的个人签名,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农先生也无法当场提供证据,证明这位张先生就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面对这一情况,物业公司代表当即表示,无法认可这份合同的合法性。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我们也不否认会有人委托他,但是我们前提是要确认,这个房子的现在的委托人,这个这家公司的真实的存在的这个情况。你要拿真实的东西出来,而不是说某某人来委托你了,把这个房子租给你了。那既然是公司的房为什么个人(签字)?个人是有没有公司的授权?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现场电话联系了在租房合同上签字的张先生。对方回应称,海口金桥物资公司目前确已处于停业状态,但该处房产全权委托给农先生打理。他表示会按照物业要求,尽快准备好相关凭证资料,提供给物业及辖区相关部门备案。
张先生:当时那个房产证是单位,所以我们就以单位的名义给他签了。现在那个房产证啊、什么营业执照都还在,我们全部归他(农先生),就说这房子交给他,你自己装修,你需要用嘛,你就自己用。当时我们都委托他了,都交一切由他来处理这个事。(后期)我们重新写个办完善手续吧。
然而,辖区街道工作人员现场通过系统查询后发现,海口金桥物资公司目前已是注销状态,暂时无法核实该房屋的真实产权归属以及张先生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由于核心权属关系不明,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具备居中调解的法律基础。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事处 工作人员:那他公司注销了,我们不清楚这个公司注销了,这个产权是否还有效,然后他是否是抵押,还是拍卖我们什么都不清楚。而且现在就光他打一个电话,然后就证明说这个是这个公司的法人,这些东西我们都很难认。而且他后续比如说他注销,后续的这个员工是这个产权是授权给谁处理,谁负责我们都不清楚。你要补这些东西齐全了,我们才能做一个,正常的协调会的推进以及和解。
尽管合同主体存疑,但该房屋阳台漏水、影响楼下住户安全的问题客观存在。考虑到台风季尚未结束,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辖区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建议物业先行配合送电,让农先生尽快把阳台窗户修好,将漏水问题先解决掉。至于相关证明材料,允许农先生后续再行补充。
海南富南物业有限公司傍海小区管理处 工作人员:我现在送电给他,他去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房东委托他解决这个房子的问题嘛,好可以,我认可,不是不认可。其实从头到尾我都没有不认可他这个事情,只是说他的材料不齐全而已,其实他有房子有人管理对我们来说是好事。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才把房子打开,打开的目的也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啊。
律师:物业破门若属紧急避险可不担责
屋内物品丢失需另证物业过错
虽然这起纠纷在街道协调下暂告一段落,供电已经恢复,漏水问题也得以着手解决。但物业公司当初破门入户的做法是否合法?屋内物品丢失该由谁来担责?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首先指出,判断物业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同时,司法解释明确,为了使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不得已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认定为紧急避险。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林雪:结合本案来看,物业撬门入户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关键在于两点:第一,当时的险情是否急迫,台风导致积水倒灌,可能引起楼下住户漏电触电,以及财产损失,这确实构成了现时节紧迫的危险;第二,措施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本案中物业长期无法联系到业主且险情紧急,这符合不得已的前提,如果物业仅仅是为了清理积水和排险而撬锁,且没有造成额外的破坏,一般认为不违法,属于紧急避险。
对于农先生反映的室内工具丢失问题,律师表示,物业在入户后对屋内财物负有临时保管和注意义务。如果农先生主张物品丢失,需要有证据支撑。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在紧急处置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导致物品毁损或灭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林雪:农先生第一步应该是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查,对是否有物品丢失、丢失物品的种类及价值作出客观的记录,这是最重要的证据。第二步,保留好物业撬锁的现场照片、公告内容以及自己与物业沟通的录音和文字记录。第三步,在警方出具初步的结论后,如果确实能够证明物业,在入户处置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对室内财物未加妥善看管,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向法院主张赔偿。
律师同时提醒,租户主张赔偿需证明损失与物业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损失的金额需要有购买凭证或市场价格佐证。先固定证据,再依法维权,才是理性应对之道。
记者:李笑 汪浩
编辑:李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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