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武汉青山长江大桥下游,天兴洲北侧一片非主航道水域,环保博主“渔猎齐哥”接到钓友线索后赶到现场,无人机升空后拍到的画面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一艘底部可开合的驳船缓缓驶入指定位置,船底液压舱门打开,整舱黑色泥状物像瀑布一样倾泻入江。从开舱到排空,满打满算10秒钟。
十秒倒空一艘船,黑色污染带在长江里蔓延
船尾随即拖出一条长长的黑色污染带,在原本还算清澈的江面上格外刺眼,更让人震惊的是这活儿干得有多熟练。
一艘船倒完空仓返回,不到半小时又装满一船黑泥回来,又是一次精准的10秒倾倒,一个半小时内,“渔猎齐哥”拍到三艘驳船轮流作业,倾倒节奏紧凑、配合默契。
视频里可以看到,这些船不是倒在主航道上,专门挑了个“位置比较隐蔽”的地方,倒完之后,船上工人还用高压水枪对遗留在船舷上的黑色物质进行冲洗,冲洗废水同样直接排入长江。
要不是有人蹲守拍摄,普通老百姓根本发现不了,“渔猎齐哥”当天晚上就向环保部门举报了,第二天,也就是9月7日一早,他把视频发到了网上。
舆论瞬间炸了,长江是什么?沿线数千万人的核心饮用水源,往长江里倒不明成分的黑色物质,这事儿搁谁身上都绷不住。
网友的质疑集中在两个方向:第一,这黑泥到底是什么东西,含不含重金属和有毒物质;
第二,如果这是正规的清淤作业,挖出来的泥又倒回江里,那清的是什么淤、工程款又是怎么算的,更让人心里发毛的是时间线。
9月3日,武汉、洪湖、嘉鱼三地刚在簰洲湾启动联合巡航,口号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守护江豚。
联席会议明确部署:全面推行常态化协同执法机制,深度融合渔政智能监控系统、高空无人机巡检等数字化监管工具。
结果三天后,同一段长江的隐蔽水域,三艘船在一个半小时里倒了三船黑泥,天网和无人机在看什么?这个问题在评论区被反复追问。
我觉得这事儿最扎眼的地方就在这儿,不是没人管,是管了等于没管。
监控设备装了,联合行动搞了,但真正出问题的地方恰好是监控的死角,设备是给人用的,人没到位,设备就是个摆设。
来源查清了但问题更多了
舆情一起,官方反应不算慢,9月7日上午,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情况通报:
已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属地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处置,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当地海事部门、航道部门也同步介入。
9月7日晚,记者在现场看到,三艘涉事船只已停靠岸边,其中一艘装满了黑色固体物,有执法人员在船上向船员了解情况。
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完成现场采样,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全项检测,来源也初步查清了,黑泥来自某船厂内部的船坞码头。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向媒体介绍,涉事作业为武汉青山船厂航道淤泥转运,因青山船厂长期闲置、船坞淤泥严重淤积,船厂重新启用前需要清淤。
作业方案已获长江航道局批复,淤泥不上岸处置,由长江航道局划定指定水域抛卸,听起来像个正规流程对吧?手续齐全、方案获批、部门知情,那问题出在哪儿了?
问题出在审批链条上缺了一环,“渔猎齐哥”披露了一个关键信息:涉案船舶虽然办理了海事、航道的相关手续,但并没有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准。
船可以开,航道手续齐全,但往江里倒东西这件事,环保方面没人批过,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说得也很直白:
长江干流上不允许倾倒,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这就暴露出一个结构性的问题,海事管航行安全,航道管通航条件,环保管水质。
三个部门各管一摊,各批各的手续,但当一艘船把黑色物质倒进长江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在现场拦住它,手续完备不等于行为合法。
每个环节都以为别人在盯着环保,但环保这个环节压根就没出现在审批链条上,我觉得这事儿最值得琢磨的就是这个“各管一摊”的逻辑。
三个部门都觉得自己没毛病——海事说船的手续齐了,航道说方案我批了,环保说我没收到申报。
但三张纸凑在一起,放行了一次对长江干流的实质性倾倒,不是哪个环节故意放水,是每个环节都只看了自己那一亩三分地,没人看全局。
检测报告决定生死,是百万罚款还是七年刑期
现在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份检测报告,根据2026年8月15日刚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擅自倾倒固体废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到100万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
但具体怎么罚,取决于黑泥到底是什么东西,最低一档:就是普通的清淤底泥,但没按规定处置,这属于违规处置底泥的行政责任,罚款加整改。
中间一档:被认定为工业固体废物,那就不是闹着玩的了,最高罚款可达100万元,最高一档:如果检测出重金属超标或者有毒有害物质,被定性为危险废物。
那就不是罚款能解决的事了,要追究刑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向长江这类重要水体排污造成实质生态破坏的,可能触犯污染环境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表示,省厅介入后重点监测倾倒淤泥是否含有毒有害重金属物质,现阶段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暂未发现异常。
其强调,岸上废弃物严禁向长江倾倒,“这是底线”,网友的态度很一致,有人评论:“这种的应该罚到倾家荡产,破坏生态是罪大恶极”。
有评论说“这比甲醛白菜事件还严重”,还有人说得更直接:非法倾倒废弃物,就要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重罚直至倾家荡产。
有网友提出“一涉事船只直接消灭,二涉事企业最低一千万元以上罚款”,我觉得网友的情绪不是没来由的。
三天前刚搞完联合巡航,三天后就在同一段江面拍到倾倒黑泥,这个时间差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不是监管体系不存在,是监管体系存在但没起作用。
天网、无人机、联合行动,这些词在新闻稿里很好看,但落到实际效果上,一个环保博主的无人机比监管体系更快发现了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说了一句话:“岸上废弃物严禁向长江倾倒,这是底线”,底线这两个字,说出口很容易,守住了才算数。
现阶段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暂未发现异常,但监测还在进行中,检测报告出来之前,谁也不敢打包票说没事。
长江不是哪一个人的长江,是沿线几千万人的水源地,那些被染黑的江水,那些刚回归不久又可能被吓跑的江豚,还有那份还没出来的检测报告。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比任何罚款数字都更有分量,朋友们,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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