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位60岁的投资圈富豪,婚内认识了一名90后女孩小丽,两人发展成婚外恋人关系。相处期间,小丽多次怀孕流产,网上还传出有代孕相关情节。富豪为补偿小丽,多次给她大额转账,花钱十分大方。

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段婚外情被富豪原配妻子发现。富豪顾及自己的名声,选择回归家庭,还和妻子站到同一阵线,打算把之前花出去的钱全部要回来。

夫妻俩分工处理这件事:富豪向公安报案,指控小丽编造理由骗钱,还拿曝光两人关系进行敲诈勒索;原配妻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丽返还全部赠与的钱财。按照法律“先刑后民”的规则,民事财产官司暂停,优先审理刑事案件。

法院一审审理之后,认定小丽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两项罪名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4年。判决一出,金融圈和法律圈直接吵翻,网上观点两极分化。

一部分网友觉得,小丽借着男女关系索取钱财,已经触犯刑法,判刑是理所应当。但也有不少人提出不同看法,双方是婚外交往,不少转账属于恋爱期间自愿给的补偿,直接重判14年,对小丽并不公平。小丽自己也不服判决,已经准备上诉。

很多人分不清民事和刑事的区别。原配起诉追回钱财,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权平等,丈夫私自把大额共同财产送给第三者,赠与无效,原配有权把钱要回来。

可诈骗、敲诈勒索是刑事犯罪,想要定罪,需要证明女方主观上就是想非法占有钱财,用欺骗、威胁手段逼男方给钱。如果小丽能证明这些钱是男方心甘情愿赠与,案件还有反转的可能性。

这件事给所有人敲了警钟。婚外感情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靠金钱维系的关系,一旦闹掰,很容易从感情纠葛演变成官司。不管是第三者,还是婚内出轨的人,都要承担相应风险,感情千万不要踩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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