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9日讯 近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长丰县财政局关于江苏云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苏云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6ACCHX00100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白蚁防治专用药联苯菊酯悬浮剂、联苯菊酯水乳剂
三、采购日期:2026‑05‑15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江苏云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人民路621号
五、基本情况
江苏云动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2026年度白蚁防治专用药联苯菊酯悬浮剂、联苯菊酯水乳剂”(项目编号:2026ACCHX00100)询价采购活动中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以厂家无法供货为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已构成违法。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88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4400元。
八、处罚日期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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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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