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依然是孩子的父母,凡事多想想孩子。”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资深法官甄锦源将结案文书递给双方当事人时,语重心长地嘱道。这起因子女抚养费问题而上诉的离婚案件,终于在“银发力量”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而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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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僵持不下

孩童权益牵人心

蒋某、韦某经自由恋爱后结婚并生育儿子蒋某一,共同生活多年后因性格不合、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2023年开始分居生活至今。2026年初,韦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主张儿子归蒋某抚养,蒋某表示同意,一审法院酌定韦某应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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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后,韦某以自身收入有限、日常开支较大,经济负担压力沉重为由,向江门中院提出上诉,请求将抚养费下调至600元。

民三庭承办法官收案后,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家事纠纷,案件看似是抚养费数额的经济争议,实则紧密关乎一名7岁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保障、身心健康成长,若生硬开庭判决,极易加剧亲子矛盾、对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为此,承办法官依托审前调解中心委托调解机制,将案件分流至退休法官甄锦源手中,进一步推动纠纷化解工作。

退休法官“出马”

纠纷化解在诉前

甄锦源深耕法院审判一线数十年,拥有丰富的家事案件审理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退休后,他积极响应法院工作号召,主动重返司法服务一线,专职参与家事纠纷、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前调解工作,凭借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温和的调解方式,高效化解多起疑难家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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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甄锦源摒弃生硬的法条说教模式,坚持情理法相融的调解思路,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倾诉,找准双方矛盾症结与核心诉求。

“法官,我条件确实一般,每月1000元对我来说负担太重了。”韦某说出了自己的难处。

“1000块都不愿意给,你心里还有这个儿子吗?我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蒋某对于韦某的上诉请求非常不满,要求韦某一次性支付所有抚养费。

面对双方的情绪对抗,甄锦源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沟通,逐一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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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的责任,不能只看自己经济压力。”他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清晰地讲解抚养费核算标准、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引导韦某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考量。

在双方态度有所松动后,又组织“面对面”协商,从法理、情理、孩子未来等多个角度反复劝解。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芥蒂,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法官,我不上诉了,孩子的抚养费我一定按时给。”韦某当场表态,并主动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一桩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的诉讼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圆满化解。

七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银发力量”护航未成年人

2026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银发力量的意见》,明确依托退休老法官等银发群体的专业优势与群众工作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化解、家庭教育指导等十项重点工作,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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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成功调解,正是江门中院活用审前调解机制、借力“银发力量”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江门中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七部门《意见》要求,持续深耕“银发调解”工作模式,将审前调解机制广泛运用到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推动更多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银发”之力托举民族未来。

来源:民三庭

供稿:林愈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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