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金额不大,我们双方态度还都不好,没想到法官能这么有耐心,反复沟通协调!” 拿到调解结果后,案件当事人由衷感慨道。
该案源于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原告将投资款转给被告用于合伙项目,然而被告收款后项目迟迟未能启动,原告多次沟通无果,无奈诉至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投资款项。
民二庭法官王吉鲁承办该案后,很快摸清了案件症结。本案涉案标的数额不算高,但双方当事人矛盾很深,对立情绪十分强烈。
“一纸判决能结案,但心结解不开,后续还是难办。” 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司法理念,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协商,引导双方充分陈述各自立场与诉求,但首次沟通因分歧过大而陷入停滞。见当面调解收效甚微,法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分别约谈的方式开展工作。他一边向被告释明合伙相关法律规定,讲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边向原告客观释明现实风险,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调解过程一波三折,一方态度刚有所松动,另一方又生出新的顾虑。
面对反反复复的拉锯,法官没有放弃,一遍遍释法明理,帮助双方权衡时间成本、诉讼风险,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多轮耐心劝导,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纠纷终被圆满化解。
“您秉公执法的态度和春风化雨般的调解方式,让我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法官的担当。”案件审结后,当事人为王吉鲁法官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寥寥数语,饱含对公正司法、温情办案的由衷认可。
群众的认可,是法官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最好见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关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南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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