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商业研究院 作者:特约研究员李歆曈、韩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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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迅
9月8日晚,顺发恒能(000631.SZ)发布公告称,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秘王红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秘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民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公司的日常运转,暂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树浩代行财务负责人、董秘职责。王红民此次任职仅1年7个月。
早在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王红民担任顺发恒能的财务负责人、董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2023年6月,王红民辞去董秘、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保留董事职位。
一个月后,即2023年7月,顺发恒能因信息披露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王红民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
2025年1月,王红民再次出任顺发恒能的财务负责人和董秘。
此次离职后,王红民不再担任顺发恒能的任何职务,彻底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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