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文化在社会规范影响中的作用:跨文化研究的系统综述
作者简介:
Rain Wuyu Liu,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传播系;
Jie Zhuang,美国得克萨斯基督教大学 Bob Schieffer 传播学院;
Xuan Li,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传播系。
编译:清华全球传播编辑部
编校:童桐
原文刊载于:《跨文化研究学刊》(Journal of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2025年第54卷第6期。本文为简译版本,仅作学习交流使用,如需引用请参考原文。
研究背景与核心观点
社会规范几乎无处不在。人们会观察“别人通常怎么做”,也会判断“别人认为我应该怎么做”,进而调整自己的健康选择、消费行为、环保行动乃至人际互动。但一个长期被忽略的问题是:同一种社会规范,在不同文化中真的会以相同方式发挥作用吗?
社会规范本身就是文化现象。什么行为被认为正常、合适或值得赞许,哪些群体的意见更重要,以及偏离规范会付出怎样的社会代价,都嵌入特定文化环境之中。然而,社会规范研究与跨文化研究长期沿着两条相对平行的路径发展。前者往往寻找普遍性的心理机制,后者则惯于用“国家差异”或“个人主义—集体主义”解释不同社会之间的差别。结果是,研究经常发现“文化差异”,却并没有真正解释这种差异究竟来自哪里。
本文因此提出一个关键问题:文化不应只是研究中的背景标签,而应成为能够被定义、测量和检验的解释机制。
作者系统梳理了跨文化情境下社会规范如何影响行为的既有研究,重点考察三类最常见的规范:描述性规范,即人们认为“多数人实际上怎么做”;指令性规范,即人们认为“哪些行为受到他人赞同或反对”;以及主观规范,即来自重要他人的社会期待与压力。
文化的“概念化”与“操作化”之间存在断裂
研究按照PRISMA系统综述规范,从Communication Source、PsycINFO、Academic Search Ultimate和ProQuest等数据库进行检索。最初获得3371条记录,经筛选最终纳入31篇文章中的32项独立研究,并从文化概念、规范类型、参照群体、测量方式、研究设计及行为结果等方面进行编码。
最显著的发现,是文化的“概念化”与“操作化”之间存在明显断裂。81.25%的研究在理论层面援引了某种文化框架解释规范效应,但真正直接测量这些文化变量的研究只有37.5%。换句话说,很多研究先根据参与者来自中国、美国、日本或韩国,推定他们具有某种文化特征,再用这种推定解释结果,却没有检验参与者本人是否真的具有相应的价值取向。
其中,个人主义—集体主义是最常见的解释框架。它背后的逻辑看似直观:集体主义社会更加重视群体和谐和社会关系,因此人们应该更容易服从社会规范。但作者提醒,“东亚人群比欧美人群更集体主义”并不能自动证明某项东西方差异就是由集体主义造成的。差异同样可能来自权力距离、不确定性规避、制度环境、媒体系统或其他未被测量的因素。经验研究必须真正测量它所声称的理论机制,否则“文化解释”仍然只是推测。
社会规范视角的新观点
系统综述进一步动摇了一个常见判断:社会规范的影响是否普遍在集体主义文化中更强?
答案并没有那么简单。在直接测量文化变量的研究中,一部分结果确实表明,集体主义或群体导向会增强人们对于规范的敏感性。例如,垂直集体主义可能强化指令性规范的作用。但另一些研究却发现,个人主义有时也会增强特定规范的影响,还有一些规范效应根本不随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变化。总体而言,大约四分之一的研究没有发现文化差异,甚至得出了与传统文化理论预测相反的结果。
相比之下,“文化紧密性—松散性”(cultural tightness-looseness)呈现出了更一致的解释潜力。现有两项相关研究都发现,在规范更加严格、越轨行为受到更强监督和制裁的“紧文化”中,指令性规范的作用更突出;较为“松散”的文化则可能更多依赖描述性规范。不过,由于目前直接使用这一框架的研究数量仍然很少,作者认为它更适合作为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而非已经得到确定验证的结论。
文化并不是决定规范作用的唯一因素
文章特别强调,文化并不是决定规范作用的唯一因素。行为本身是否公开可见,以及规范来自什么人,同样重要。现有研究显示,在匿名或私人化的行为中,例如家庭能源使用或某些线上贡献行为,社会规范的预测作用往往较弱;而在吸烟、绿色消费、资源再利用等更容易被他人观察的行为中,规范影响通常更加明显。
与此同时,“谁是参照对象”也非常关键。来自家人、朋友、邻居等近距离关系群体的规范,往往比抽象的“社会大众”更能预测行为。问题在于,不同文化中最重要的参照群体并不相同。如果研究者在所有国家都笼统地询问“对我重要的人是否赞同这一行为”,就可能掩盖真正的文化差异。
这意味着,文化对规范的影响不能被简单理解为“集体主义越高,规范作用越强”。更合理的问题应该是:在什么文化环境中,针对什么行为,来自什么群体的哪一种规范,更容易产生影响?
跨文化研究还需要真正做到“跨文化测量”
文章发现,另一个突出短板来自测量本身。32项研究中,只有不到一半会根据具体文化背景调整社会规范的定义;在参照群体的选择上,也只有约一半研究明确考虑了文化相关性。与此同时,真正同时采用翻译或回译并进一步检验跨文化测量等值性的研究仅约三分之一。
这并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如果一个量表最初建立于美国,却未经充分验证直接应用于中国、印度或韩国,那么不同国家受访者即使选择了相同的数字,也未必是在回答完全相同的问题。
作者因此提出,跨文化社会规范研究需要从“比较国家平均值”进一步转向“解释文化机制”。未来尤其需要直接测量文化变量,将国家层面的制度和文化环境与个体层面的价值取向结合起来,并更多采用多层次、纵向和实验研究。现有研究又高度集中于美国与东亚之间的比较,非洲、拉丁美洲和中东等地区仍明显不足。
从理论研究到行为干预:不存在全球通用的“社会规范话术”
这些发现对于健康传播、环境传播和行为干预具有直接意义。社会规范信息常被用于疫苗接种、节能环保和健康行为,例如告诉公众“多数人已经采取某项行动”,或者强调“你的家人和社区都支持这一行为”。但本文表明,不应假定一种规范诉求能够在所有文化中复制相同效果。
在规范约束较强的文化中,强调社会认可、责任和违反规范的后果可能更有效;在更加松散的环境中,展示“越来越多人正在这样做”的描述性信息可能更具说服力。但作者同时提醒,这种关系仍然取决于具体行为、参照群体以及社会环境,因此实际干预应当经过本地预试和文化验证,而不是简单把一种国家或地区中有效的信息策略移植到另一种文化。
结论与讨论
本文最重要的贡献,并不是回答哪一种文化更容易受到社会规范影响,而是对这个问题本身进行了重新界定。过去的跨文化研究习惯把“国家”当作文化,把“东西方”当作解释,把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当作默认机制。但系统综述显示,规范影响远比这种二元划分复杂。文化价值、制度环境、行为可见性、参照群体以及不同类型的社会规范彼此作用,才共同决定一个人会不会“因为别人而改变行为”。
因此,作者主张从“用文化解释差异”转向“解释文化如何产生差异”。文化需要从国家名称背后的假定变量,变成能够被直接测量和检验的社会机制;社会规范也不能再被看作脱离文化环境而普遍运行的心理规律。
只有当研究者真正回答“谁的规范、针对谁、在什么文化和行为情境中发挥作用”,跨文化社会规范研究才能从描述国家差异,走向解释社会影响产生的机制。
原文:Liu, R. W., Zhuang, J., & Li, X. (2025). “Synthesizing the Role of Culture in Social Norms Influence: A Systematic Review of Cross-Cultural Studies.” Journal of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Research, 54(6), 433–489. DOI: 10.1080/17475759.2025.257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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