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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们,注意啦高层建筑全面禁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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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高层建筑燃油燃气管道敷设、燃油燃气设备安装使用、防火防爆设施安装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组间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使用燃气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方式

哪些建筑是高层建筑?

为什么高层建筑禁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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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划定范围

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7米(约9层),或公共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建筑,都属于高层建筑。

只要在这个范围内,整栋楼都在禁用范围内——不分楼层高低,一楼住户也不能使用瓶装气。

瓶装气存在安全风险

高层建筑住户密集

垂直疏散距离长、整体逃生难度大

一旦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

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泄漏后极易积聚爆炸

液化气比重是空气的1.5-2倍,泄漏后沉积在地面、墙角等低洼处长时间不散,遇到火星、静电就可能引发剧烈爆炸。

漏体积瞬间放大250倍

1升液化石油气常温下可挥发成约250升可燃气体,少量泄漏即可形成大范围爆炸性混合气体。

钢瓶本身就是一个“炸弹”

钢瓶属于压力容器,搬运、暴晒、碰撞都可能造成泄漏甚至爆炸。

“烟囱效应”放大灾情

高层竖井密布,一旦起火爆炸,烟火沿竖井迅速蔓延,疏散和救援极其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

高层住户安全须知

优先使用管道燃气。具备管道燃气覆盖条件的,及时报装开通管道天然气;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建议改用电磁炉等电能厨具。

✍养成良好用气习惯。用气时务必做到:用气不离人、开窗通风、人走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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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城管

编辑:叶飞晴

审核:王玲

复核:林梅芳

签发:刘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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