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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漳州市各县区

陆续发布

本地区春秋假具体时间

以下是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云霄县

最新发布的

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安排

⬇️⬇️⬇️

一、芗城区

漳州市芗城区中小学幼儿园

春秋假最新消息来啦!~

2026年秋假安排在11月第三个周末的前3天

即2026年11月18日—11月20日

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6〕8号)和《漳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转发 <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漳教综〔2026〕9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时间安排

从2026年秋季起,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春假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月清明节假期的后2天),秋假安排在每学年秋季学期中期(11月第三个周末的前3天),全年合计5天,具体与当年校历为准。

二、规范假期管理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进行调整设置,并应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三、强化协同保障

区属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级《指导意见》要求,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场馆开放服务、交通优惠政策等落实。加强政策宣传,清晰地告知学生家长春秋假安排、教学衔接部署等。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快速有效处置。

漳州市芗城区教育局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

漳州市芗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芗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芗城区商务局

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芗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芗城区总工会

共青团芗城区委

漳州市芗城区妇女联合会

漳州市芗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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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龙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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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龙文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直有关部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假期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6]8 号)、《漳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26]95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部门协同,形成家校社育人合力,区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共同制定《龙文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

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龙文区总工会

共青团漳州市龙文区委员会

漳州市龙文区妇女联合会

漳州市龙文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文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6]8号)、《漳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26]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中小学课程安排,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区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共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的指导意见,通过增设春秋假,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节奏,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总体安排

(一)春秋假实施学段。全区幼儿园、小学,七、八年级推行春秋假制度。九年级根据各校实际弹性安排,高中各年级暂不安排春秋假,严格按照正常校历开展教育教学,全力保障中考、高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备考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春秋假时间安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合理调整设置,届时以当年通知为准(2026年秋季假期为2026年11月18日—11月20日)。

(三)春秋假调整路径。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可从每学期一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课程,也可通过适当调整寒暑假时间安排。原则上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不作变动。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

1.初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

2.各校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及办学规范。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3.依托龙文本土特色资源和红色教育基地,打造特色研学线路与实践课程,厚植学生乡土情怀,将春秋假打造为丰富学生地域文化体验与实践的重要窗口。要深入挖掘本地红色文化,广泛开展“红色八闽行”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践活动,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区情、传承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

4.各校要通过公众号、家长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清晰告知学生家长春秋假安排、教学衔接部署及公益托管等配套服务举措,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陪伴义务。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凝聚家校社协同共识,营造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二)相关部门

强化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要求,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场馆开放服务、交通优惠政策等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快速有效处置。

区教育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衔接与假期安排。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

区财政局:指导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学校或社区为家长无法看护的学生提供免费托管服务,确保其公益性。统筹落实春秋假实施所需经费,重点保障与春秋假相关的公益服务、场馆开放、研学活动、安全保障等工作。

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指导所属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在春秋假期间面向学生及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延长开放时间,并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假日实践活动。提供以看护为主,兼顾兴趣培养、素质拓展的公益托管服务,托管服务要坚持非学科类导向,可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心理辅导、亲情连线等特色活动,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培训。文体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属于经营主体的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的校外教育生态。

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加强假期交通运力调配、出行需求预测、重点路段疏导及安全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三、长泰

根据省、市中小学春秋假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漳州市长泰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科协等十二部门共同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安排。

根据安排,从2026年秋季起,长泰区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是,秋假为每年11月最后一个周末前三天(九年级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另行弹性安排),春假为每年清明节假期前三天。2026-2027学年的秋假为2026年11月25日—27日,春假为2027年3月31日—4月2日。

通知要求,学校要利用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将春秋假打造为丰富学生地域文化体验与实践的重要窗口。要广泛开展“红色八闽行”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践活动,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区情、传承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

通知明确,要强化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区相关要求,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场馆开放服务、交通优惠政策等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快速有效处置。

四、云霄

各有关部门、各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6]8号)、《漳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教综[2026]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云霄县中小学春秋假时间,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6年秋季起,云霄县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春秋假制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合理调整设置,届时以当年通知为准(2026-2027学年秋季假期为2026年11月18日-11月20日,春假为2027年3月31日-4月2日)。

二、有关要求

(一)学校

1.初中、小学、幼儿园春秋假不调休、不补课、不影响寒暑假,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机动周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教学进度不受影响、课程标准全面落实。

2.春秋假期间,学校不布置书面作业,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以春秋假名义违规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3.利用我县本地红色教育基地,将春秋假打造为丰富学生地域文化体验与实践的重要窗口。要广泛开展"红色八闽行"中小学生红色研学实践活动,让春秋假成为学生了解县情、传承文脉、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

(二)相关部门

强化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县相关要求,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场馆开放服务、交通优惠政策等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应急值守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快速有效处置。

教育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周密制定本县春秋假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衔接与假期安排。严厉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发改局、人社局、总工会:以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加大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用人单位灵活安排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为家庭春秋假出行提供便利。

工信局(科技、商务)、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妇联、科协:指导所属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在春秋假期间面向学生及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以看护为主,兼顾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并策划开展主题鲜明的假日实践活动。可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心理辅导、亲情连线等特色活动,严禁组织集体补课或变相培训。文体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属于经营主体的研学旅游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服务机构等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的校外教育生态。

交通运输局:加强假期交通运力调配、出行需求预测、重点路段疏导及安全保障工作,督促落实儿童票价优惠政策。

来源:漳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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