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依据《咸丰兴化县志·烈女传》《京口双烈传》整理,发生于清康熙初年,丹徒,今镇江城南)
这个事件是真实的古代性骚扰案件。
康熙八年,江南战乱初定,世道依旧纷乱。有个兴化人叫龚焕还,带着妻子谢氏、十四岁的女儿巧姑娘,辗转迁居丹徒南门外,靠着磨豆腐为生,一家人贫苦度日,只求安稳苟活。
龚焕还性情懦弱,又经常外出做工,家中只有谢氏与女儿巧姑娘两个女子。
谢氏本分贤淑,女儿巧姑娘更是贞静刚烈,母女二人谨守本分,日夜操劳磨豆做腐,本想在异乡安分度日,却不料祸事找上门来。
邻居恶少田五,是当地一霸。他勾结军营兵卒与地痞无赖,横行乡里,乡邻人人畏惧。
田五窥见谢氏容貌端庄,又见少女巧姑娘姿色秀美,心中起了邪念,屡次用轻佻言语调戏挑逗谢氏。谢氏凛然正色,严词拒绝,绝不与之周旋。
田五不死心,又去撩拨十四岁的巧姑娘。少女怒不可遏,厉声痛斥:“你背天理、行不义,怎敢用污言污蔑我们!”一番斥责,让田五恼羞成怒。
得不到想要的结果,田五便想了一出阴损的法子。
他每日纠集一众无赖,就在谢家院墙之外喝酒喧闹,传唱淫俗歌谣,用秽语隔墙骚扰,企图扰乱母女心神,逼迫她们屈服。
谢家本就家贫,无力搬家避祸,只能日夜忍受这无休止的骚扰欺凌。
骚扰不成,田五便铤而走险。
一日,趁龚焕还外出谋生,家中只有谢氏母女二人,田五直接破门闯入屋内,意图施暴。
危急关头,谢氏与巧姑娘拼尽全力,大声呼喊“有贼!”,凄厉的呼救惊动四邻。街坊闻声赶来,田五见势不妙,仓皇逃窜。
田五没得逞,恨意更深。
他没有就此罢休,反而策划了一场恶毒的诬告报复。田五伙同无赖伪造一张借据,谎称龚焕还欠他钱财,拿着假文书去到县衙告状,又收买无赖充当伪证。
县官没有仔细核查真伪,轻信证词,当堂杖责龚焕还,逼迫他偿还所谓的欠款。
丈夫无辜受刑,受尽苦楚,田五借着官司的威势,更加肆无忌惮逼迫谢氏,想要以此胁迫母女屈从。
这是旧时代最残酷的困境:女子遭受骚扰侵犯,想要申诉,却反被恶人利用司法构陷。丈夫懦弱受辱,家无依靠,流言与强权两面夹击。谢氏看着受刑的丈夫,望着年幼的女儿,心中悲愤交加。
她深知,若是妥协,母女二人必将遭受凌辱;若是继续隐忍,一家人永无宁日。
谢氏没有选择沉默,她决意要向官府鸣冤,把田五屡次调戏、破门施暴、伪造借据诬告的全部实情,一一控诉。
在清代,女性亲自出庭告状,代价极大。一旦控诉失败,非但不能惩治恶人,自己还会背负不贞的污名,被乡邻指指点点。可谢氏已经无路可退,宁愿以身赴险,也要为自己与女儿讨一个公道。
但在当时的县衙,强权与伪证蒙蔽了公堂,一开始,官府并未采信她的控诉。
万般绝望之下,谢氏抱着女儿巧姑娘,选择投河明志,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用生命为这一桩冤案留下证据。
母女投河之后,事情震动了丹徒全城。
地方士绅、生员纷纷为她们鸣不平,众人上书官府,重新彻查此案。
经过细致核查,伪造的借据、伪证全部被揭穿,田五的恶行一桩桩浮出水面。
真相大白,作恶的田五被依法处斩,同谋的无赖也一一受到惩处,沉冤终得昭雪。
镇江的士民感念谢氏母女宁死不受辱的气节,为二人立祠祭祀,官府奉旨为她们修建烈女牌坊,表彰这份刚烈。
这桩发生在镇江丹徒的旧案,是清代地方史料里十分难得的记录。
古代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性骚扰”罪名,轻薄调戏、图谋奸污,在律法之中归类为图奸。受害女性想要伸张正义,要面对重重阻碍:施暴者可以反咬诬告,官府取证困难,社会舆论还会苛责受害女子。谢氏母女,本是底层贫苦妇人,面对恶霸的骚扰、构陷,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勇敢站出来控诉,即便最后以生命为代价,也绝不向强权低头。
后世方志将她们记入烈女传,称颂她们的贞烈。但回望这段往事,更能看见旧时代普通女子的无奈:清白无辜的受害者,想要讨回公道,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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