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市委书记要求“决战决胜”抓案件查办,区党工委书记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三级会议精神层层传导,到了郑州经开区郑姚管理区春岗村,一起村干部非法买卖宅基地、30余万元集体资金体外循环的实名举报,却在纪委查出27万后,仅以政务处分结案。老百姓花钱买的宅基地被下整改通知,村干部背个处分继续上班。谁为老百姓发声?这种处理,何以服众?
一、三级会议刚开完,春岗村的事为何还没“决战决胜”?
2026年8月17日,河南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省委书记刘宁出席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五督导组组长王荣军到会指导。会议规格之高、措辞之严,释放的信号再清晰不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要“以脱贫攻坚精神大纵深推进”,要“持续攻坚拔寨”。
刘宁书记点了六个重点领域,其中第二条就是“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整治村级“老大难”问题。
8月19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刘宁书记再次强调“以脱贫攻坚精神大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真正把基层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8月20日,郑州市跟进召开全市推进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安伟要求“以决战决胜之势抓案件查办形成震慑”,围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攻坚突破。
9月3日,郑州经开区党工委(扩大)会议召开。区党工委书记李卫林强调,要在抓好整改攻坚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三资”清查等领域问题整改,“定期‘回头看’‘再过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三级会议,层层部署,句句指向“三资”乱象,字字要求“案件查办”。
然而,郑州市经开区郑姚管理区春岗村的实名举报人,等来的却是什么?
据举报材料显示,2024年10月至11月,春岗村委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十余处村集体闲置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给本村村民,单价约3万余元一处,总金额约30余万元。该笔资金自始至终未进入村集体账户,而是由本村信贷员处存放。
2024年10月事发,举报人实名举报。经开区纪委介入审查,查出27万元。村干部称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少部分被纪委查收。剩余涉案资金直到2025年11月左右才被查处——一年有余的资金体外循环,这笔钱在这一年里有没有流入其他用途?有没有完整的流水可以证明这笔涉案资金的完整动向?
更令举报人难以接受的是:涉事人员仅以政务处分结案。 自举报至今,案件仅有经开区纪委田主任口头告知办案情况,无任何文书告知材料。
弱弱问一句:这种办案结果,口头告知,对举报人对于举报结果有异议怎么向上反映?
二、“三资”整治的省级要求,到了春岗村为何成了“口头告知”?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乡村振兴的家底,也是群众身边腐败的高发区。刘宁书记在8月17日会议上明确要求“深化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安伟书记在8月20日会议上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筑牢乡村振兴基础”,李卫林书记在9月3日会议上要求“扎实推进‘三资’清查……定期‘回头看’‘再过筛’”。
春岗村的事,恰恰是“三资”整治的典型样本:
· 资金体外循环: 30余万元售地款未入村集体账户,由本村信贷员存放,长达一年有余;
· 资产资源擅自处置: 十余处村集体闲置土地,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未公开招投标,以宅基地名义出售;
· 程序严重违规: 村干部称“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但未经村委干部会议研究,想还谁还谁,想给谁给谁;
· 处理结果畸轻: 纪委查出27万,涉事人员仅政务处分结案。
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经开区纪委正面回答:
第一,违法资金用于偿还村内陈年旧账,是不是村干部想还谁还谁?想给谁给谁?也不用经过村委干部会议研究?
第二,事发于2024年10月左右,纪委查处剩余涉案资金在2025年11月左右,一年有余的资金体外循环,在这一年内这笔资金有没有流入其他用途?有没有完整的流水可以证明这笔涉案资金完整的动向?
第三,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村干部非法买卖宅基地、集体资金不入账、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是否仅构成政务处分?是否涉嫌职务违法甚至职务犯罪?
第四,在案件审理期间,郑姚管理区曾向购买宅基地村民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老百姓花钱买的宅基地成了“违法”,村干部背个行政处分继续上班。谁为老百姓发声?
三、“看不见”还是“不想管”?“不敢管”还是“管不动”?
从省到区,三级会议精神清清楚楚。从区到村,一起实名举报案件却悬而未决。这中间的落差,究竟卡在哪里?
是看不见吗? 不可能。举报人实名举报,经开区纪委已经介入审查,查出了27万,说明事实基本清楚。
是不想管吗? 三级会议刚开完,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党工委书记都发了话,谁也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说“不想管”。
是不敢管吗? 村干部非法买卖宅基地,涉及十余处土地、30余万元资金,背后有没有更复杂的利益链条?有没有人打招呼、递条子?有没有“保护伞”?
是管不动吗? 经开区纪委已经查了,查出了27万,但处理结果仅政务处分。是法律依据不足,还是执纪尺度偏软?是办案力量不够,还是有人在“和稀泥”?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
第一,基层“三资”监管的制度漏洞。 春岗村村干部能够擅自将十余处集体土地以宅基地名义出售,资金能够体外循环一年有余,说明村集体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的制度形同虚设。“四议两公开”在哪里?“村财乡管”在哪里?网格化监管在哪里?
第二,基层纪检监察的办案能力与执纪尺度。 经开区纪委查出了27万,但仅以政务处分结案。是村干部的行为确实只够政务处分,还是办案过程中存在“大事化小”的倾向?举报人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文书,这种“口头告知”的办案方式,是否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要求?
第三,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障? 购买宅基地的村民,花了3万余元一处,现在被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钱能不能退?村干部用违法资金偿还的“陈年旧账”,债权人是否善意取得?如果恶意串通,是否应当追缴?这些问题,经开区纪委在处理案件中是否一并考虑?
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五督导组组长王荣军到河南指导集中整治工作,说明中央对河南的整治工作是盯着的。省委书记刘宁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市委书记安伟要求“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关键性突破、标志性成果”,区党工委书记李卫林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这些要求,不能只停留在会议通稿里,不能只体现在汇报材料中,更不能让老百姓觉得“省里市里雷声大,到了村里雨点小”。
春岗村的事,不是孤例。它折射的是基层“三资”监管的普遍困境,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最后一公里”的堵点,是老百姓对基层治理信心的试金石。
我们不禁要问:
· 省委书记要求“持续整治村级‘老大难’问题”,春岗村的事算不算“老大难”?
· 市委书记要求“抓案件查办形成震慑”,春岗村的处理结果有没有形成震慑?
· 区党工委书记要求“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春岗村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如果一起实名举报、纪委已经查出27万的案件,最终只以政务处分结案,举报人连一份书面文书都拿不到,那么:
· 老百姓怎么相信“集中整治”不是走过场?
· 老百姓怎么相信“三资”整治不是喊口号?
· 老百姓怎么相信“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是一句空话?
五、春岗村事件悬而未决,原因究竟何在?
综合案件事实与三级会议精神,春岗村事件至今悬而未决,原因可能有以下几层:
第一层:基层执纪执法能力的短板。 经开区纪委查出了27万,但后续处理仅政务处分,说明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方面可能存在能力不足或尺度把握不准的问题。村干部非法买卖宅基地、集体资金不入账,是否涉嫌《刑法》中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名?是否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这些需要专业判断,更需要担当。
第二层:基层“三资”监管的制度性失灵。 春岗村的事发生在2024年10月,但直到举报人实名举报,才引起纪委介入。这说明日常监管严重缺位。“村财乡管”没有管住,“四议两公开”没有落实,“三资”平台没有覆盖,网格化监管没有发现。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没有落在行动上。
第三层:基层治理中的“熟人社会”困境。 村干部、信贷员、购买宅基地的村民,都是本村人。经开区纪委办案,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熟人网络。村干部称“大部分用于偿还村委陈年旧账”,这些“陈年旧账”是谁的账?债权人是谁?有没有利益输送?这些问题在熟人社会中往往难以深挖。
第四层:举报人权利保障机制的缺失。 举报人实名举报,纪委查了,但只口头告知,无书面文书。举报人对结果有异议,怎么向上反映?向谁反映?有没有渠道?这些问题不解决,老百姓的监督权就是一句空话。
六、让三级会议精神真正落到老百姓心坎上
省委书记刘宁说,“真正把基层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市委书记安伟说,“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区党工委书记李卫林说,“解决好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春岗村的事,对三级领导来说,可能只是一起普通的基层信访案件。但对春岗村的老百姓来说,这是天大的事——花钱买的宅基地成了“违法”,村干部背个处分继续上班,30余万元集体资金体外循环一年有余,举报人连一份书面文书都拿不到。
三级会议刚开完,春岗村的事不能再悬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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